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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机构与编制第22期

【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8          来源:】

自治州机构与编制

总第22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916


 

     

 

工作动态

      州编办领导班子深入全州各县市检查指导工作

      州纪委、州监察局、州编办将对县市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联合监查

经验交流

      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消化超编人员

理论研讨

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思考

市县传真

吉首市市直部门部分职能下放基层

保靖县着力优化涉改部门“三定”工作方案

古丈县编办扎实开展政府部门“三定”工作

永顺县编办大力加强机构编制调查研究

 

 

工作动态

 

州编办领导班子深入全州各县市检查指导工作

 

823日至24日、91日至2,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带领有关科室人员,深入到吉首市、凤凰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检查指导当前政府机构改革、消化超编和城市警察大队机构清理等工作,5个县市主要领导及编办负责人参加座谈汇报。

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方面。5县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批复后,各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启动迅速,进展顺利,相继组织召开了县市政府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市编办积极搞好各涉改单位“三定”规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扎实有效。

清理地方专门公安机构工作方面。州编办《关于清理全州地方专门公安机构的通知》(州编办发〔2010105号)下发后,各县市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及时撤消了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县市编办、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认真清理机构、划转编制,妥善安置人员,确保职责正常履行、工作不留空白。

消化超编工作方面。各县市制定了详细的消化超编人员计划,按计划分步骤做好消化超编工作,着力从源头上把好编制审核关,严禁超编进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化超编人员。

听取各县市工作汇报后,杨清英主任对各县(市)委、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和大力支持机构编制工作表示感谢,对各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根椐实际情况出发,不比照州里和其他县设置,突出本县市特色表示充分肯定;对吉首市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撤消后,吉首市编办和吉首市公安局及吉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迅速反应,将编制、职能和人员妥善地移交和处理好,使工作没有出现断层,职责明确、人员安心,认为这种做法很值得其他县借鉴推广;对古丈县和保靖县在消化超编人员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大加赞赏。

最后,杨清英主任对5县市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政府部门在制定“三定”方案中,要突出理顺部门职责,坚持“四个分开”,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要合理配置编制,使编制真正用到最需要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核定职数配备领导;要及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稳步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情况出发,突出本地特色,不照搬照抄州里模式;要高质量完成县市政府部门“三定”文件的审核工作,做到格式正确、用词准确、行文规范,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在全面清理地方专门公安机构工作中,不仅要妥善做好人员、编制、职能的划转工作,而且要确保公安对城市管理执法职能的正确履行,各县可学习借鉴吉首市的经验,认真落实此项工作。三是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进一步搞好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消化超编人员工作可借鉴其他地区和县市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探索一些新的路子,拓宽“消超”渠道。古丈县和保靖县的做法很好,要尽快抓好抓落实,任务较重的花垣县要积极学习其他县市好的经验,迎头赶上。四是要加强机构编制依法依规管理的力度,防止超编进人、擅自设立机构等违纪行为发生。五是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多给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支持。

座谈会上,杨清英主任还就古丈县周转编制核定使用、花垣县安全生产监管和救援机构、花垣县矿区公安机构设置、保靖县城市集中行政执法、按照核定职数配备领导等问题分别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98日,州编办副主任王德贵同志等一行三人到永顺县检查指导县政府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永顺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祝期祥同志主持工作汇报会,永顺县编办主任姜华同志就县政府机构改革、实名制登记管理、消化超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听取汇报后,王德贵副主任对永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表示感谢,对近年来永顺县编办工作认真扎实、富有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并就县里提出的周转编制使用情况、新组建政府工作部门核定用工指标、置换群团机关行政编制、消化地财编制等问题分别作了具体解答

 

910日,州编办纪检员、行编科科长吉益民等一行三人到泸溪县检查指导县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和消化超编人员工作,在认真听取泸溪县的工作汇报后,吉益民纪检员对泸溪县政府机构改革进展顺利表示满意,对县编办工作扎实有效表示肯定,并就消化超编人员和清理地方专门公安机构等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泸溪县认真学习保靖县和吉首市的做法,把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州编办综合科)

 

州纪委、州监察局、州编办将对县市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联合督查

 

为落实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7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纪委《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0915号,以下简称《解释》)、《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通知》(州纪发〔20109号)精神,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报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州纪委、州监察局、州编办将成立联合检查组,于10月中旬对县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针对各县市是否存在超编进人、是否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是否擅自设立机构、是否存在“条条干预”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州编办综合科)

 

经验交流

 

编者按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级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以下简称“消超”)任务,是中央编办作出的重要部署。保靖县针对“消超”工作时间跨度长、标准要求高,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现实情况,结合该县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摸索实践,跳出编制“瓶颈”,另辟路径,破解难题,开辟了一条“消超”新路子。目前,我州“消超”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保靖县的许多新举措,如以事业编制置换群团机关行政编制、过渡性“调借”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等“消超”措施,为全州各县市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值得大家认真学习、思考和借鉴。

 

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消化超编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以下简称“消超”)工作文件精神,建立起消化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超编工作长效机制,确保2011年底全面完成“消超”任务。我县自2008年以来,始终坚持把消化超编作为全县机构编制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围绕“消超”这一工作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出击,通过近两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县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超编人员从222人下降为86人,“消超”成效明显,效果显著。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领导带头守则,严肃编制纪律。保靖县委、县政府在研究各项工作的过程中,牢固树立编制意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文件,做到凡是涉及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绝不临场拍板,完全交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研究决定;凡是提拔、调配县直和乡镇领导干部,完全根据领导职数空缺情况来安排,绝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凡是一般干部城乡之间、单位之间异动,完全以有无空编来作为干部调配的前提。2008年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组织、人事、财政、劳动、监察、编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化超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消超”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编制动态,切实加强对“消超”工作的领导。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全县广大干部编制意识、纪律意识普遍增强,为“消超”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提供了强大的工作动力和保证。

二是坚持“四个一批”,破解超编难题。针对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实际,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制定了“四个一批”的消超措施,即:一是通过到龄退休和外调等自然减员方式减少一批;二是通过使用事业编制对群团机关调整置换一批;三是通过采取组织措施调离的办法分流一批;四是通过严控“入口”防止新增超编人员控住一批。通过这“四个一批”的办法,有效地疏通了超编人员的出口,堵住了造成超编的入口。近两年来,在“消超”工作期间,县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坚持原则,不辱使命,不断提升落实各项措施的执行力,将40余名意图调动的人员挡在了超编单位的门外,守住了超编进人的关口。

三是搞好“三个探索”,盘活编制存量。一是积极探索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用于全县消化超编的路子。目前,我县乡镇行政空编较多,全县多达47名。能否从乡镇机关“调借”少量行政编制到县直部门,作为临时性、过渡性编制用于“消超”,待“消超”任务完成且人员控制在原定编制内后,再借一还一,编制逐步“归位还乡”。鉴于这一思考,今年,我县计划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申报“调借”10名乡镇行政编制,用于县直机关消化超编。二是大胆探索用激励性措施鼓励年青干部下到乡镇工作。鼓励县直行政超编单位年青干部下到乡镇任职,既加强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了基层力量,又精简了县直机关人员,进而达到了消化超编的目的。三是研究探索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超编人员提前退休的相关办法。借鉴众多外省以及湖南郴州的先进经验和作法,拟研究出台符合《劳动法》、公务员法》和相关规定的提前退休实施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积极助推“消超”工作,同时也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供一条有效的途径。

四是突出“齐抓共管”,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在消化超编人员工作中,我县除采取以上主要措施以外,还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全方位跟进。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编制就是法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机构编制法规条令,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2009617日,中央纪委颁布实施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15号),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由此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是健全部门联动制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整、录聘的工作程序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建立了以编制为“龙头”,组织、人事、财政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地遏制人员无序增长和超编进人行为的发生。三是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为切实抓好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机构编制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和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登记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加强对超编进人、违纪进人进行监督,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和谐氛围,有效维护机构编制法律权威,确保各项消化超编人员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采取以上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措施和办法,我县已逐步构建起良性有序的干部流动机制,既有效地盘活了现有编制存量,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了人员合理流动,又增强了全县广大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构建了严控超编的长效机制,使消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2011年底全面完成“消超”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保靖县编办)

 

理论研讨

 

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思考

 

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势必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如何有效地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减轻财政负担,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是现阶段亟待研究的一个课题。笔者想就如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切实有效地减轻财政负担等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思考,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现状及问题

现在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人浮于事、人满为患的情况,财政供养矛盾非常突出,小马拉大车,是典型的“吃饭”财政。根据2009年全州机构编制统计资料分析,全州八县市财政供养人员数前三位分别是1.52万人、1.48万人和1.15万人,财政供养比(即财政负担人员与总人口之比)最高为3.82%,最低为2.66%,全州八县市财政供养比平均数为3%,这意味着每100个人要供养三个财政供养人员。财政工资支出按年人均年平均工资21000元(2009年统计数,含津补贴)计算,供养一个财政供养人员每个老百姓需承担630元。有统计数字表明,我国供养比例(即总人口与财政负担人员之比)50年代为600170年代为15512008年为401,而我州的供养比例2008年仅为361,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个百分点,真正是生之者多,食之者众,僧多粥少的局面一直无法得到根本改变。另外,财政供养人员剧增,还直接造成了行政管理费用的直线上升,财政压力不堪重负可想而知。

从机构编制角度分析,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与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及管理有必然的联系,具体表现在:

一是机构设置欠科学。各种组成部门、管理部门、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较宠杂,有时为了上下对口,加挂牌子也要挤进行政机构范筹,造成机构重叠,机关人浮于事,不同程度地增加了行政成本,影响了机关工作效率和形象。事业单位的设置也不够科学和规范,事业单位性质相同,但经费渠道有时却不一致。事业单位是财政供养的大户,全州八县市财政拨款事业机构占全州事业机构总数的94%,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数占事业单位总人数的93%。机构臃肿“庙”多“僧”多,财政供养人员过多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二是编制管理欠规范。过来在机构编制的管理方面,由于把关不严,也曾存在批条子打招呼进人的现象,超编进人、超职数配领导干部、逆向进人等现象也时有发生,最终导致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膨胀,财政供养人员增多,许多问题积重难返,致使目前全州各县市消化超编任务艰巨。

三是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措施欠周密。目前,全州财政供养人员工资都进入财政实行了工资统发,财政按期将工资打入个人工资账户,保证了个人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在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措施上还存在着一些纰漏,比如说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和单位仍存在有吃“空饷”的现象,在编不在岗、调出、死亡、判刑、退休等人员冒领财政工资的问题,清理得还不够彻底,所有这些,都是增加财政供养经费支出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对策及建议

(一)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

1、严格按照机构限额设置行政机构。

要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设置行政机构,对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的机构,要坚持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原则,尽量优化整合,实行综合设置。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要考虑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确需设置的要在机构限额内设置。

 2、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既要适应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又要统筹考虑到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要加强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对一些职能萎缩、长期没有开展工作的单位要坚决撤并;对一些职能相近、不具备法人条件、规模小的单位要予以整合;对一些工作任务长期不多的单位编制要精减;对具备企业化条件的事业单位要转制为企业。通过清理规范,进一步精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从而,减轻财政负担。

要改革事业单位财政供养方式。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事业单位的职能性质划分出管理、执法、公益、服务、经营等事业单位类别,对于管理类和执法类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过渡到财政全额拨款,有罚没收入的事业单位应严格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于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应区别对待,无任何创收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政府应加大财力保障;而对于有一部分创收渠道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和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应打破事业单位铁饭碗,采取事业费包干的形式,实现“花钱养人”到“花钱养事” 的转变;对于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财政要坚决断奶,以切实减少财政供养经费支出。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1、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各项管理规定。

编制就是法律,编制就是高压线,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法规条令文件规定,坚持“三不准”即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机构,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对现有的超编人员要在2011年底全面完成消化,努力从源头上管住人员、控制好机构。

2、大力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要以电子政务为手段,大力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阳光编制”。通过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建立,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监管,真正做到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实名制管理配套制度建立,真正实现人员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人员数相一致的实名制管理目标。通过实名制登记、公示,公开各单位编制配备情况和编制使用情况,让社会参与监督人员的调配工作,有利于控制人员编制无序增长。

3、以编制为“龙头”,建立编制、人员、经费协调制约机制。

坚持以编制为“龙头”,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建立部门协调制约机制。组织人事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开设账户并发放工资都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进行。对超编进人,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实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即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办理录用、调任手续、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得纳入统发工资范围,公安等部门不得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积极探索建立空编减编激励机制。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的编制数实行单位办公经费包干制,减人不减经费,增人不增经费,对于编制控制较好、一直有空编的单位,按空编数实行一定的奖励制度,对于主动核减编制的单位,按核减编制数实行一定的奖励。通过激励机制的建立,形成“超编受罚、节编有奖”的良好管理氛围,从而,达到有效控制编制的目的。

(三)严把人员进口关

要坚持编内进人的原则,充分发挥编制“总阀门”作用。坚持人员调配在编内进行,杜绝超编进人;配备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由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在规定的职数内进行,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严禁逆向进人,特别是严禁从企业往事业、自筹往财政拨款单位进人,以免增加财政负担;严禁违规借调、临时聘用(雇用)人员,避免混编混岗和增加行政成本。

(四)强化措施,严格有效地管理财政供养人员

1、从制度上堵死漏洞。

吃“空饷”实际上就是变相骗取国家工资,所骗取的工资属于个人非法所得,其性质和诈骗罪差不多,因此,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对吃“空饷”的人员,一经查实,除责令其退还多领取的工资外,同时还应受到法律上的处罚,并严历追究知情不报的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2、管理与检查相结合。

对财政供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实行月报告、季报告、年审制度。建立电子网络管理系统,通过建立财政供养人员电子网络管理系统,使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等部门实行资源共享,做到既能相互监督,又可提升管理水平。组织相关部门对吃“空饷”现象进行专项清理清查,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有了好的开端。2008年底,州纪委、州监察局与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事局、州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全州开展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的通知》(州纪发〔200823号),设立了州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了清理工作办公室,对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深入地开展了纠正“占编不在岗,拿薪不上班”现象的清理工作,效果十分明显

3、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在开通“12310”举报电话的基础上,让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使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的现象得到全面遏制。

(五)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对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惟如此,才能切实有效地从源头上管住管好机构编制,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永顺县编办  侯雪琴)

 

县市传真

 

吉首市市直部门部分职能下放基层

 

近日,吉首市印发了《吉首市市直部门部分职能下放基层实施方案》(吉办发[2010]66号,以下简称《方案》),将市直部门部分职能下放给乡镇(街道)和社区,通过下放部分职能,强化基层作用,使职能在基层延伸,形成有力、有效、有序的工作新机制。

根椐《方案》规定,全市共20个部门和单位将部分职能下放到基层,范围涉及到林业、水利、畜牧、交通、卫生、劳动、安全等各个方面。对于已明确下放的职能,市直相关部门将不再行使,基层承接相关工作职能后,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市直主管部门仍为职能的责任主体。凡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职能原则上不下放社区(村)一级,凡属要求具备一定专业资质、技术设备才能履行的职能原则上不下放基层。

根据《方案》中职能下放的具体内容,吉首市编办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对涉改部门认真做好职能界定。

(吉首市编办)

 

 

保靖县着力优化涉改部门“三定”工作方案

 

保靖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该县迅速行动,全力投入到涉改部门“三定”工作中,成立了以编委会主任为组长的“三定”工作审核工作小组,就“三定”内容、规定、原则进行专题研究。同时要求涉改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成立专门班子起草上报本单位“三定”草案。县编办3名正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到21个涉改部门进行广泛调研,反复征求涉改部门意见,对上报的“三定”草案充分协商。着力优化政府涉改部门“三定”工作方案,着力解决长期以来部门之间存在的职责交叉、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确保“三定”后县政府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职得实效。

(保靖县编办)

 

古丈县编办扎实开展政府部门“三定”工作

 

古丈县编办通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深入细致开展政府部门及涉改事业单位“三定”工作,不断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步伐。

实现一个转变。县政府机构改革启动后,县编办通过全面宣传发动,在对各涉改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后,在各单位草拟上报“三定”方案的过程中,积极主动上门指导服务,组织两个“三定”工作指导小组,深入21个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涉改事业单位,就 “三定”规定草拟上报工作流程、“三定”规定行文格式、职责调整基本要求、内设机构设置基本原则等给各单位答疑解惑,进行了详细指导。

严把两个关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改革文件精神,扎实搞好各部门“三定”这个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一是严把质量关。要求各部门“三定”规定中内设机构名称规范准确、职责调整明确清晰、主要职责全面具体、人员编制真实细致。二是严把时间关。按照全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九月底前力争完成“三定”规定的草拟上报和审批,并全部实施到位。

明确三项要求。在三定”规定的拟定过程中,明确三项基本要求:一是抓住关键。即牢牢把握职能转变这个关键和重点,通过准确界定部门职能,把该加强的加强,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坚决转移出去。二是理顺关系。认真研究分析部门职责交叉问题,从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政府整体效能出发,着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切实解决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的问题。三是把握原则。牢牢把握权责一致的原则,在部门职能配置时,明确相应的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牢牢把握“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控制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数、内设机构数,确保机构限额不突破,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确保编制总额不突破。

(古丈县编办)

 

永顺县编办大力加强机构编制调查研究

 

永顺县编办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以服务基层为重心,以解决难点问题为突破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调查研究。

一是围绕政府机构改革抓调研。为有效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编办同志深入到各涉改单位,就如何科学配置机构职能、优化机构结构、配备领导职数等情况进行调研,为科学拟定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领导职数配备方案和顺利实施“三定”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抓调研。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编办同志深入有关乡镇、县直相关单位,针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工勤制度改革、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以及职能履行情况等开展调研。

三是贴近民生问题抓调研。为争取永顺县纳入全省第二批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范围,县编办同志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到相关单位,就乡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的配备开展调研,为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搭建平台。

(永顺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