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机构与编制
总第21期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8月30日
【政策法规】
◎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周转编制
管理的通知
【经验交流】
◎ 州编办强化四项措施力促学习型机关建设
【工作动态】
◎ 州编办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当前各项
工作
【简讯】
◎ 州编办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 吉首、凤凰等县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部署
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 吉首市编办规范涉改单位的内设机构设置
◎ 凤凰县委、县政府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 花垣县公开选聘22名乡镇实用人才
◎ 保靖县“选培”10名毕业生回县当“乡官”
【政策法规】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周转编制管理的通知
(州编发〔2010〕1号)
州直副局以上单位:
为加大编制调控力度,提升编制使用效能,优化人员素质和人员结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权限的通知》(州发〔2008〕17号)精神,参照乡镇行政周转编制管理模式,结合我州实际,经研究决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对行政单位新增加的行政编制、事业单位新增加的事业编制实行周转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行政事业周转编制,优化配置执政资源
机构编制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优化配置执政资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一些单位的职能和任务越来越多,原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要求增加编制的呼声越来越高,而我州预留行政编制极少,事业编制财政供养压力巨大,往往职能强化的部门无法增加编制,职能弱化或消失的部门因为人员的专业技术不对口等多种原因,无法将编制划转给职能强化部门。启用行政事业周转编制,可以暂缓编制压力,科学管理,将编制合理地调配到行政事业单位,优化配置执政资源,提升编制效能,减轻财政压力,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合理配置行政事业周转编制
(一)行政事业周转编制的核定范围:行政事业周转编制,是指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不计入单位编制总数的编制。主要用于新增职能所需人员、引进全日制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消化单位超编人员等。行政单位只能核定行政周转编制,事业单位只能核定事业周转编制,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和财政拨款驾驶员用工指标不纳入核定范围。
(二)科学核定和配置行政事业周转编制。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文件明确新增职能的单位,可以使用周转编制,由单位申报,州编办根据履职需要和现有人员编制配置,合理调配周转编制;单位职能减少的,按该项职能原负责人员编制数核定周转编制;新设立的单位,按照不低于单位总编制数的20%配置行政事业周转编制;文件规定人员只出不进的单位,自然减员收回的编制作为行政事业周转编制管理;公开选拔引进全日制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优秀人才,且接收单位无空编的,暂时允许使用事业周转编制过渡,单位空编时优先使用单位核定编制,收回周转编制。增加周转编制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三)行政事业周转编制以改革为周期重新核定。凡涉及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部门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单位,其原核定的行政事业周转编制统一收回机构编制部门,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单位现履职需要与核定编制差距,统筹考虑其他因素,重新核定行政事业周转编制数。重新进行“三定”的单位、整合组建为其他单位、成建制划转至其他单位的,原单位核定的行政事业周转编制数自行核销。
三、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周转编制管理
(一)行政事业周转编制由州编办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周转编制由州编办采用实名制单列统一管理,不计入各单位总编制数内。州编办要统筹考虑编制配置与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之间的关系,提出合理配置行政事业周转编制方案,并严格按照编制审批权限,按程序报批。
(二)行政事业周转编制实行周转调剂动态管理。行政事业周转编制可根据职能与人员变化随时进行周转调剂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文件规定,单位减少某项职能的,按照负责该项职能原有人员编制数对应收回行政事业周转编制数,人员只出不进,直至全部收完为止;某项职能转移的,按原有人员数连人带编划转,作为周转编制管理;强化职能的,酌情适当配置行政事业周转编制,按程序报批。用于消化超编人员的行政事业周转编制,按该单位自然减员数核减周转编制数,直至全部收完为止。
(三)行政事业周转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行政事业周转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专人专用,人走编销。州直各单位引进全日制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无空余编制的,暂使用事业周转编制过渡,待该单位编制空余后使用单位核定编制,收回周转编制;引进高学历人才使用的周转编制,人员调离后,编制收回;使用行政事业周转编制的人员,提拔为领导调离本单位,且编制性质相同的,连人带编划转。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0年5月25日
【经验交流】
州编办强化四项措施力促学习型机关建设
近年来,州编办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坚定理想信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发挥模范作用的目标,坚持学以立德提高境界,学以增智开阔视野,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以创新促进发展,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营造学习氛围,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法,更新学习内容,大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全办形成了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开拓创新推动工作的良好局面,为我州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同志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工作,始终把学习当作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任务亲自抓,多次研究部署学习工作,并率先垂范,始终坚持“每日一读”的学习习惯。每当一些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和推行,她都能迅速吃透实质,并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跟进。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研,带头撰写调研文章,主动为党员干部上辅导课,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领导班子带头搞好学习、带头解放思想,自觉先学一步,以实际行动来引领广大党员的学习,创建了学习型的领导班子,营造了“处处是学习之所,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有学习之机”的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机制规范学。制定出台了《党支部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一系列学习制度以及党员干部培训、自学、调查研究等各项规定,形成系统规范的学习培训制度体系。做到理论学习年年有计划、季季有主题、月月有安排、周周有落实。中心组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并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和退休老干党支部。每次学习由一名班子成员专题辅导,两名干部作中心发言。党员干部每月集中学习总结一次,各科室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一次。积极推行党员领导干部讲学、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建立学习档案,年终把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发言提纲、学习记录、考勤登记、调研报告和工作总结等材料存入档案。把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党员干部和科室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健全和完善一系列学习制度,使学习成为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的一项自觉行为。
三是创新方式促进学。在学习内容上,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除上级党组织要求和集中学习的内容外,在平时学习中,结合各自分工,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自由选取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更有实效性。在学习方法上,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与实践参与、面授辅导与写学习笔记、专题探讨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几年来,单位举办了一期全州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班,主要领导先后参加了全省领导干部公共管理知识培训、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一名处级领导和科级领导完成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习教育,一名科级领导被选派到上海挂职学习锻炼,一名科级领导被选派到州委党校中青班学习。先后邀请省编办主任孔介夫、原州委宣传部部长周小毛、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唐镜、州委讲师团领导、州委党校教师等领导和专家学者给党员干部讲授了机构编制法规、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知识等专题,使党员干部既学到了知识,又受到了教育。在时间安排上。坚持“中心组一季一专题讲座”、“党员干部一月一集中学习”、“科室一周一学习例会”的学习安排,切实保证了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在学习载体上,创建了机构编制网站和机构编制简报,加大理论和业务学习宣传力度。目前,网站访问量达305600多人次,先后刊登信息上万条,成为全州机构编制系统理论和业务学习、宣传、探讨,推介典型经验的重要平台。州编办网站也因此被州信息化领导小组评为州直部门排名第一的优秀子网站。在学习活动上,先后开展了创建“三强”(凝聚力强、号召力强、战斗力强)班子和“四好”(学习好、工作好、作风好、纪律好)队伍活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活动、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民阅读进机关”活动等,把读书学习作为开展好上述活动的一条主线来抓,使读书学习活动积极融入这些活动当中并为开展好这些活动增色添彩,党员干部养成了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
四是推动工作深入学。围绕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及文化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多次深入州直部门和县市调研,征求意见,掌握实情,同时,
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情况反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调研成果的转化,形成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几年来,共有10多篇调研论文分别在《中国机构网》、《湖南机构改革信息》、《湖南日报》、《团结报》等媒体发表,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
(州编办李云开)
【工作动态】
州编办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
认真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全州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州编办坚持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提升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的同时,认真履行公开承诺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围绕大局、服务社会,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力造学习型机关。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我办将今年定为“全民阅读进机关”活动年,购买了大量的政治、理论、经济、社会丛书,建立了图书角,供全体人员借阅。每月还组织学习交流讨论,举办学习专栏,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人人主动读书学习,个个学有所获。在掀起人人自觉学习的热潮后,单位趁势集中开展了两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一次党课辅导学习,专题讲授了科学发展观理论、《廉政准则》、机构改革历程、《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4+2”监督制度等课题,通过专题讲座,进一步系统地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充实了专业知识,提升了业务水平。
二是深入基层调研,力推政府机构改革。我办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要求,把抓好当前州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做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连续组织了4次调研活动。4名班子成员克服事务性工作繁忙等困难,分别牵头带队到州直部门和各县市,听取部门对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定机构改革“三定”规定的制定,指导机构改革工作。在改革中做到既坚持原则又充分考虑部门和县市的实际,找到政策与实情的契合点,使机构改革这一难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受到了领导和部门的一致好评。目前,我州州直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已接近尾声,绝大部分涉改单位已经开始按照“三定”规定运行,8县市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也在按进度有序实施,9月底县市机构改革工作可全面完成。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力促“三化”管理。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我办还切实加大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绩效考核、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周转编制、消化超编人员、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等各种规章制度,对机构编制的审批、执行始终做到监督管理到位,严禁超编进人,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日前,我办正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8县市开展县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督查。随着我州机构编制工作督查力度的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正向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方向迈进。
(州编办李云开、袁灏)
【简讯】
州编办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近日,州编办组织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州编办主任杨清英以《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为题,从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党的建设回顾和启示、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等几个方面对全体人员进行了辅导讲解。全体干部结合杨清英主任的辅导讲座和“全民阅读进机关活动”开展了学习讨论,大家踊跃发言,畅谈学习感想、感受和感悟,不时碰撞出智慧的火花,爆发出阵阵热烈掌声。
学习会上,杨清英主任还传达了全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4+2”监督制度宣读会议精神,并全面解读了“4+2”干部监督制度,使大家领会到,《规划纲要》是新形势下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4+2”干部监督制度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管理的具体措施。
这次州编办全体人员集中理论学习,是为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全民读书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倡导“勤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文明风尚,努力推动全民阅读进机关的又一次重要学习活动,旨在为加强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州编办向振华)
吉首、凤凰等县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近日,吉首市、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先后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部署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动员会均由各县市委书记作重要讲话,县市长做动员报告,其他县市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市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人事干部参加会议。会议对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时间、纪律等作了全面的强调,确保了改革的有序推进。会后,县市编办积极行动,深入调研,认真抓好涉改单位“三定”规定的审批工作。截止今日,已有7个县市政府已召开会员会全面启动政府机构改革,并且已进入“三定”规定审核阶段,预计到9月底可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州编办综合科)
吉首市编办规范涉改单位的内设机构设置
针对吉首市政府机构改革中部分涉改单位在起草“三定”规定时,照搬照抄州直部门的设置,内设机构设置过多、内设机构之间职能重叠和交叉等现象。为规范各涉改单位的内设机构设置,根椐上级文件对内设机构要综合设置的要求,近日,吉首市编办下发了《吉首市政府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内设机构控制表》,对各涉改部门的“三定”规定中的内设机构数量进行了严格控制,体现了机构改革精简、高效的原则。
(吉首市编办)
凤凰县委、县政府切实加强和规范
机构编制管理
近几年来,凤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出台四条规定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第一,凡是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均由县编办一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把关后,提交县编委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第二,各部门向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工作时,对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一律不予讨论和研究;第三,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时不得擅自作出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规定;第四,禁止县直业务部门把机构编制列入下级检查达标内容或作为评选先进、“给钱给物”的条件。
二是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凤办发[2007]20号)、《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凤办发[2007]2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权限的通知》(凤发[2008]13号)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全县机构编制管理。
三是完善配合协调机制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县委、县政府领导经常听取县编办的工作汇报,指导和协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该县建立和完善了编办与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的配合协调和相互制约机制。目前,该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人员录用、聘用、调任手续,财政部门办理工资发放手续,均在规定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进行。
(州编办综合科、凤凰县编办)
花垣县公开选聘22名乡镇实用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花垣县决定公开选聘20名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2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村主干到乡镇从事农村工作。
按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暂行意见》(州发[2008]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花垣县切合本县实际,调剂出50名农村实用人才事业周转编制,用于选拔服务农村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次公选的22名农村实用人才编制,从50名农村实用人才事业周转编制中解决。
(花垣县编办)
保靖县“选培”10名毕业生回县当“乡官”
近日,保靖县公开选拔10名本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作为“选培生”到乡镇工作。
作为重点后备人才,“选培生”的选拔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选培生”的编制为周转编制,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县编办统一管理;“选培生”参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综合管理,其工资、保险等福利由县财政比照本县新录用公务员的相关福利规定办理;“选培生”在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原则上到乡镇工作满2年后才能调动;“选培生”培训列入该县整个干部培训计划,分配到乡镇后,有固定的工作岗位和明确的职责要求。
(保靖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