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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编办“四项措施”完成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9          来源:】

      根据上级编制部门文件要求,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维护事业单位法人的合法权益,花垣县编办“四项措施”,按时按质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一、强化学习,夯实工作基础

花垣县编办积极调配法人年度报告业务工作精湛的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4)及《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2等法律法规,强化干部职工的政策知识与业务工作能力。

二、下发文件,积极部署工作

按照上级编制部门有关要求,花垣县编办认真部署,从电子政务内网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报送时间、报送对象及所须提交材料等重要事项,为扎实推进2017年度报告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加强沟通,助力工作开展

为扎实推进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花垣县编办通过工作交流群、办公电话咨询、政务门户网站等方式对各单位办理人员进行工作指导,确保制表、提交、审核等工作环节办理事项一目了然。并在工作之余开通了微信咨询、上门服务等多渠道指导办理工作方式,了解相关单位年度报告工作进展状况,及时帮助解答年度报告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审核严谨,确保年检质量

花垣县编办认真审核相关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仔细核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登记事项是否变化未更改、财决01表和财决12表是否真实,填写是否规范、提交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对提交年度报告纸质材料不符合标准或年度报告书填写不规范的,当面告知其规范填写和补交内容,切实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补充、一次性办结”的三个“一”的工作效率。对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规范,材料准备齐全,信息真实有效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给予办理,及时按照工作时限,打印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并通知相关单位及时领取,确保年度报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