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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编办多措并举加强教育部门机构编制管理

【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3          来源:】

    泸溪县现有各类公办中小学校43所,占全县事业单位总数的1/10;现有教职工2700多人,占全县事业单位总人数的40%。中小学校机构多、编制数额和人员数量庞大,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过去曾因多种原因,造成编制资源分布不合理。自2012年以来,为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泸溪县编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工作抓起,适时调整中小学编制,规范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有效的推动了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也被评为2017年教育强县工作重教单位。

  一、定期调整,规范管理中小学教师编制

  近几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县中小学校布局的调整,以及城乡人口流动加速等,各校生源及学生区段均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出现部分学校教师与学生比例不相适应的现象,原核定的教师编制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用,泸溪县编办从2012年底起,对教育系统进行了多次调研,在充分了解掌握全县中小学校班级、在校学生数、教师数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有增有减、着眼发展、合理配置的原则,根据需要每年对中小学校编制进行调整,使教职工编制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为合理配备人员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对促进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结合实际,预留教师人员补充所需编制

  泸溪县在中小学校补充人员方面坚持“按编制配备人员”的原则,严格制度,规范程序,切实发挥编制源头基础性控制作用。每年由县教育局向县编办申报用人计划,县编办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认真审核编制空缺情况,同时县编办会同县人社局认真了解各学校教师年龄、学科结构等有关方面的情况,掌握不同类型的学校、不同区域教师需求情况,预留教师人才引进和招聘所需的编制,县编办适时提交编委会研究决定,由县人社局等部门按照批准的招聘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县编办依据县人社局聘用文件,核发《人员入编通知单》,作为核定工资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并预留定向委培和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正所需编制。

  三、规范操作,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

  近几年来,县编办积极会同县教育、人社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流动工作。县外教师要求调入我县的,由县编办、县教育局和人社局联合审核调动相关材料,县编办审核调出地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及拟调入学校编制情况,确定拟调入学校,再由人社局提请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办理。教师在县内平行流动的,县教育局定期将拟调人员情况报县编办和县人社局,经审核编制后办理调动手续。全县教师流动按规定、重程序,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操作。通过有序流动,使全县教师资源得到了均衡配置,充分发挥了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用。

  全县中小学校是全县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小学校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