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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编办2014年度机关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资料汇编(二)

【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3          来源:】

6、思想建设

 

6.1  思想政治工作和主题教育安排及落实

一、州编办思想政治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党员干部道德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持续、稳定、快速推进我办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办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建设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造就一支业务精良、素质过硬的队伍,为全州机构编制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杨清英

副组长:王德贵  吉益民   

  员:石丽萍  杨昌文  李云开 

(三)活动内容

这次主题教育活动时间从20145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活动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1、组织专题学习(5月份)。一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中央和我省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等专题学习资料。在抓好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要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专题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二要采用多种形式辅导。通过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举行专题讨论、组织观看《廉政准则》辅导报告电视片等方式,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工作,帮助党员干部领会和掌握好《廉政准则》的内容和要求。三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试水》、《代价》,帮助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自律意识,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四要写好学习心得。在认真开展学习的基础上,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心得,进一步深化学习。

2、主要负责人讲好党课(610日前)。办主要负责人围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紧密联系我办工作实际,尤其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一堂党课。

3、开好民主生活会(730日前)。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问题,认真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在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搞好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4、开展督促检查(1225日前)。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总结教育活动成果,查找存在不足和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还要督促整改,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具特色、富有创意、操作性强的具体活动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抓好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按照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务求实效,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3、注意总结,不断提高。要认真总结经验,要及时发现、挖掘、树立和推广活动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典型经验;要注意资料收集整理,确保每次活动开展有方案、有图片、有音像等资料;要加强信息报送,健全信息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典型经验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

二、落实情况

136下午,我办迅速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要求,安排部署了州编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2326,我办制定并下发了州编办开展“万民干部下基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局带着问题下基层,采取上门入户走访、问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积极宣讲政策精神、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送温暖;帮助群众春耕生产,和群众同劳动,接受再教育。全年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至少60天以上。

3414上午,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迅速传达贯彻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精神。

杨主任强调:一要进一步升温发动,围绕“四风”问题,向全体党员干部再一次征集意见;二要认真落实“六个一”的要求,召开一次推进会、开展一次再评议、进行一次再谈话、进行一次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再明查、再加力、舆论要来一次再升温。三要做好公开承诺,认真落实“三制一卡”制度,并利用一次集中学习,在会上进行公开承诺。

4近来,州编办积极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扎实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416日,杨清英主任率全办干部职工深入扶贫联系村----古丈县断龙山乡米多村,和群众一起开展春耕劳动,积极帮助茶农培管茶园。

5516日下午,我办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全面传达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视频会议精神。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叶红专书记以“强化赶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党的为民宗旨”为题的讲话全文,传达了省委督导组副组长陈跃文对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步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并再次全面深刻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调研时的讲话》以及《面向未来的赶考》全文。

6、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我办严格按照州委提出的“热烈、庄重、简朴、务实”的原则,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630日,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以及退休老党员深入扶贫村——古丈县断龙乡米多村,与村里的党员采取共唱党歌、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座谈、党内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庆七一  颂党恩”主题活动。

7729日,我办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州委第十二督导组全体同志出席专题民主生活会。

8、为加强本办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以民族文化进机关活动为抓手,以关爱干部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充分发挥退休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14日至15日,我办党总支、工会、关工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子女、退休老同志开展了“爱家乡、知湘西、颂祖国”共筑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

9822日,我办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召开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办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州委第十二督导组全体同志出席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还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和邀请部分非党同志、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了党员民主测评。

101031日下午,我办召开第六次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由王德贵副主任主持。杨清英主任作了《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专题辅导,并组织学习了叶红专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讲话。

 

6.2  理论学习、党员培训计划及落实

一、理论学习制度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习35天。

(二)本办干部职工每月集中学习2天。

(三)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每次集中学习,参学人员不得少于90%,不得无故缺度。

(四)学习内容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五)人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写好学习心得体会,每人每年不少于4篇。

(六)每次集中学习确定一个专题讨论,确定一人为主发言,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七)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由办公室提供,业务学习各科()自行安排。

二、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层实施、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创新教育理念、完善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整合教育资源、注重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推动湘西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进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主要内容

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式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全办党员的教育培训由机关党支部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在24学时以上。

(四)重点工程

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切实抓好新党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讨论、主题活动等方式,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实施。

(五)保障措施

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的教育培训。

加强教材体系建设。培训教材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以市情、先进典型宣传、工作交流等为补充,建立完备的教材体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要总结和宣传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开展。

三、落实情况

1110下午,我办召开周五学习例会,集中学习学习了两节期间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整治方案、全省专项治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以及相关改革文件。

2、按照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安排,320-21日,我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学习。320日,由向琼副主任领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叶红专书记在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讲话精神以及《湘西自治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州编办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使全体干部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各环节工作等方面有了更深的认识。321日,杨清英主任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题,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以及亮点看点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浅出地诠释。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重点对《决定》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改革等6个大项近60个小项进行了具体讲解。就机构编制部门如何承接落实改革工作以及机构编制干部在改革中应该如何作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3324日,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讨论会。会上,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如何破解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难题这一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对过来工作的所感所思,踊跃发言,阐述了目前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如何破解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杨清英主任对每位干部职工的发言逐一进行了详细点评。

449上午,我办围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道德讲堂建设,邀请州委党校吴永良教授给大家作了一堂题为“加强党性修养、永葆政治本色”的精彩讲座,州编办全体干部及吉首市编办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州委第十二督导组副组长麻小惠同志出席学习活动

5、按照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精神,州编办积极贯彻落实,迅速行动,精心组织,于41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通过讨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有了一次新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党性,凝聚了力量,净化了心灵。

6414上午,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迅速传达贯彻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精神。

杨主任强调:一要进一步升温发动,围绕“四风”问题,向全体党员干部再一次征集意见;二要认真落实“六个一”的要求,召开一次推进会、开展一次再评议、进行一次再谈话、进行一次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再明查、再加力、舆论要来一次再升温。三要做好公开承诺,认真落实“三制一卡”制度,并利用一次集中学习,在会上进行公开承诺。

7516日下午,我办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全面传达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视频会议精神。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叶红专书记以“强化赶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党的为民宗旨”为题的讲话全文,传达了省委督导组副组长陈跃文对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步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并再次全面深刻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调研时的讲话》以及《面向未来的赶考》全文。

8、为加强本办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以民族文化进机关活动为抓手,以关爱干部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充分发挥退休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14日至15日,我办党总支、工会、关工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子女、退休老同志开展了“爱家乡、知湘西、颂祖国”共筑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

9、为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020日,我办开展第五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暨道德讲堂。活动按照“唱一首歌、诵一段经典、看一部短片、听一场讲座、作一番点评”的基本流程要求,在全体干部共唱《歌唱祖国》的嘹亮歌声中拉开序幕。大家还集体诵读了国学经典《三字经》全文,观看了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代价》。随后,州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部副主任、副教授李云作了题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题理论讲座。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以及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刻阐述。

101031日下午,我办召开第六次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由王德贵副主任主持。杨清英主任作了《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专题辅导,并组织学习了叶红专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讲话。

 

6.3  文明创建计划及落实

一、文明创建计划

2014年的文明创建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着力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着力营造浓厚氛围,着力落实上级精神,着力培育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文明”一起抓,文明创建工作明确专人抓、专人负责,班子成员具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勤政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务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办上下做到顾全大局讲政治,珍惜缘分讲团结,严格要求讲纪律,开放心灵讲风格,紧张有序讲效率。

(二)争创一流业绩。坚持科学管理、依法办事、优质服务,继续巩固和发展工作实绩位居全省前列的良好态势。按照省、州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我州实际,组织实施好新一轮州县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承接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全面梳理我州行政审批项目情况,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取消和下放,进一步简政放权;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精神,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目录和说明,适时推进州直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的精细化管理,努力做到控制总量上管得住、盘活存量上管得好,继续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州直和县市绩效考核管理内容。

(三)深入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以巩固文明创建为目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丰富活动载体,深入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及“两型”机关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民族文化进机关”活动,丰富本办干部职工精神文明生活;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实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杯热茶接待”的“三个一”的目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广泛开展“我为机构编制工作献一策,做群众的贴心人”活动,深入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开展“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结合建整扶贫工作,推动党员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听民声、察实情、解难题、办实事;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文明交通行动,大力宣传中国梦、爱党爱国、传统美德、生态文明、中华礼仪以及交通法律法规。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中央省州的重大决策等,大力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我为机构编制工作做什么”、“做群众的贴心人”以及“今天,我做了什么”等专题大讨论,组织干部认真查找在“四风”方面、理想信念方面、服务群众“一公里”方面等存在的具体问题,狠抓干部学习和思想教育,着力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和个人品德建设,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继续抓好道德讲堂建设,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崇德尚善,让道德理念内化为群众共识。

(五)丰富科普与文体活动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群众广泛参与的科普与文体活动,加大干部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力度,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干部在线学习为主要方式,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年内有计划地开展一次理论、现代科学技术、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六)加强法律法规约束。重视法制教育,强化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秩序良好,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现象,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违纪案件,无安全事故,无违法生育行为。严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切实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继续实行全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量“零增长”管理,确保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和政法专项编制总额不突破。

(七)创造优质高效的工作环境。在软环境上,实现内部管理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在硬环境上,依托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继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共建美丽家园”活动,进一步美化州委机关大院,做到各科局整洁卫生、资料摆放有序;在外部环境上,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宣传力度,积极给州委、州政府、州编委汇报,注重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让州委、州政府、州编委和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理解、支持机构编制工作。

(八)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时调整和充实本办关工委成员。抓好本单位本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利用传统节日和寒暑假,经常组织在职及退休老同志与本办干部职工子女开展主题文化活动、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真诚关心他们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烦恼和困难,增强未成年人的基本社会知识,确保本单位无未成年人犯罪、吸毒、打架斗殴等现象。

(九)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搞好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定期专题研究本办志愿服务工作;加大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力度,切实抓好本办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工作,确保本单位80%以上干部职工注册成为志愿者。同时,加大本单位志愿者服务活动支持力度,建立志愿者服务对,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围绕重大活动,结合各种纪念日、节日、主题日以及党员干部到社会服务的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实现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二、落实情况

(一)巩固理想信仰,构筑道德建设高地

州编办以道德讲堂为平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凝聚道德“正能量”,着力引导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意识。

1.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宣传,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纳入《2014年州编办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同时,积极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湘西”主题活动,为每名干部职工购买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务员学习读本》,利用周五例行学习日,进行集中培训。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向县市编办延伸,1020,邀请了州委党校中国社会主义理论教研部副主任李云为州编办、吉首市编办全体干部职工作了一堂题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对大家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促使大家自觉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

2.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我办把道德讲堂活动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四德”为主线,坚持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通过专家讲、自己讲、实地学等形式,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今年先后开展了4次道德讲堂活动。同时,积极扩展活动覆盖面,将扶贫村、县市编办道德讲堂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630,组织全体干部与扶贫村的党员共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集体重温入党誓词,并邀请米多村原村支书向功顺同志结合自己经历和人生感悟,讲述了共产党员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如何服务人民的先进事迹;1020日,组织州、市编办干部共唱《歌唱祖国》,集体诵读国学经典《三字经》全文,观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代价》。通过道德讲堂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理想信仰和职业道德,逐步引导大家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田勇对我办道德讲堂给予了高度肯定。

3.抓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办以“文明科室、平安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契机,将道德建设的战线从机关延伸到干部职工家庭,着力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今年8月,在纪念全国抗日战争胜利69周年之际,组织干部职工的子女开展了“爱家乡、知湘西、颂祖国”共筑中国梦教育活动,先后参观了古丈县“红石林国家地质公园”和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湘西能工巧匠坊、凤凰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抗日英雄纪念碑,组织孩子们向抗日英雄纪念碑敬献鲜花,邀请退休同志讲述凤凰竿军在抗日战争中的英雄事迹,切实增强了孩子们的民族自豪感,激发了爱国热情。孩子们还根据在活动中的所看、所听、所想,撰写心得,由办关工委组织评比。同时,结合道德讲堂活动,我们还组织在职干部每周二与子女一道观看湘西综合频道播出的“道德讲堂”栏目。多年来,得益于我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扎实开展,干部职工子女无犯罪、吸毒、打架斗殴等现象。

4.努力营造文明工作环境。结合同建同治和生态建设,建立机关文明卫生制度,出台了《办公场所禁烟制度》,在所有办公室摆放了“办公场所,请勿吸烟”的温馨提示牌,对外来办事吸烟人员进行提示或劝阻,确保了每一个进入编办的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既是“无烟编办”的受益者,又是“无烟编办”的倡导者和维护者。着力美化办公环境,在办公室摆放了花草,悬挂“用心工作,创一流,争第一;规范管理,重实效,提水平”、“爱我岗位、尽责公道、求真务实、勤廉为民、完美无暇”等优秀格言,营造了文明舒适、和谐优美的人文办公环境,给人以温馨的工作氛围,彰显了机构编制部门文化建设的新内涵。积极参与州委大院的环境卫生和生态建设,在植树节和学雷锋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和扫马路,身体力行低碳生活,构建美观宜人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建设绿色湘西、生态湘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丰富活动载体,积极传承民族文化

文化是民族之魂。州编办积极创新和搭建丰富活动载体,通过各类活动开展、挖掘和扶持传统剧目,让优秀的民族文化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1.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我办始终将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去年即组建了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网络注册了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发动干部职工网络注册志愿者,积极主动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去年2名新同志还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时,就要求其进行了网络注册志愿者,确保了我办志愿者网络注册率始终保持100%。结合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建整扶贫、双联帮扶、社区共建和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帮助扶贫村茶农培管茶园;为扶贫村群众赠送种养致富技术手册,发放、张贴禁毒宣传资料,共建无毒、平安、富裕村;积极参与“倾情助学、爱心圆梦”结对帮扶活动,与双联企业困难职工子女进行结对帮扶。通过一系列志愿者关爱活动,为扶贫村群众、贫困大学生、农村留守儿童送去了温暖,带来希望,将友爱、互助的优良传统文化传播到各个角落。还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认领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并以志愿者身份积极参与社区共建。党员干部除了认定本办统一规定的治安巡逻、同建同治等公益服务项目外,还结合自身特长,进行自主认领至少1个公益服务项目,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社区为人人,人人为社区“的社区责任意识。

2.狠抓民族文化进机关活动。我办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参观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乾州古城能工巧匠坊,参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湘西民族文化知识竞赛,让干部职工深刻领略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大精深,再次学习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进一步熟悉了湘西民族文化知识,使干部职工来了一次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再学习、再洗礼。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节,观看了融湘西原生态民族文化艺术和现代表现手法于一体的大型文艺表演《神秘湘西》,深刻体验了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表演,对本土传统文化有更深的了解。

3.着力抓好扶贫村文化建设。州编办积极创新建整扶贫模式,一手抓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建设,一手抓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努力探索文化扶贫之路,积极挖掘扶贫村的土家传统剧目,传承土家非遗文化,借助州武陵山民族文艺研究院的专业资源优势,投资4万多元,打造了村毕兹卡农民艺术团。通过积极开展文化扶贫,进一步发扬了民族传统文化,丰富了老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124日晚,古丈县断龙山乡米多村村民向文强自创的小品《我要上春晚》在“春满湘西·湘西州2014春节文艺晚会”上登台演出,赢得了观众一致好评,开创了我州农民自创小品上湘西春晚的先河。目前,米多村的毕兹卡农民艺术团与红石林景区签订了演出合同,走出了一条文化与市场相结合的成功之路。

4.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以“快乐、健身、团结、进步”为宗旨,通过丰富多彩活动的开展,让干部职工在集体活动中体验快乐、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锻炼身体、陶冶情操,逐步打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文化。今年春季,在扶贫村开展的春耕劳动----帮助茶农培管茶园中,使全体干部职工在劳动中体验快乐,在劳动中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庆七一活动、中国梦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再次学习了党的革命历史,感受了家乡的秀美风光和湘西文化的深邃厚重及神秘和美。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州组织系统第二届运动会,实现了全员参与,在运动会中充分体现了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的良好精神面貌。共荣获个人项目一等奖2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三)注重内外兼修,着力打造“五型机关”

州编办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打造“五型机关”,努力锻造“讲学习、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

1.打造学习型机关。注重学习制度建设。先后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个人学习和周五例行学习等制度,使学习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常态化行为和每日必做之事,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注重学习平台建设。利用周五例行学习日,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先后5次邀请领导、专家学者开展了专题讲座;依托湘西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开展在线学习,11月初,全体干部职工均提前完成了年度所修学分。注重到基层学习。开展“我为机构编制献一策,做群众的贴心人”活动,深入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寻求当前我州机构编制工作中重大、疑难、突出问题的破解之道。同时,我办还把干部职工学习调研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单位营造了爱学习、爱读书的浓烈氛围。今年,干部职工在《中国机构编制网》、《湖南日报》、《湖南机构编制》简报、《湘西工作》、《团结报》等刊物和媒体发表60多篇经验、理论文章。

2.打造效能型机关。我办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按照科学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本办建章立制工作,对已有的45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认真研究论证审核,逐一甄别,新建、修改和完善涵盖干部管理、学习、财经管理、内部管理等四大块共23项制度,并集中汇编成册,实现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机关管理和运转模式。同时,坚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审批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程,继续推行《州编办过失责任追究办法》,严控“三公”经费,形成了办事高效、运转协调、厉行节约的机关文化。

3.打造廉洁型机关。制定了《湘西州编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意见》,将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并在年初召开的全州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出台了《开展〈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公款送礼、“庸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等 “四风”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大力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代价》、《试水》等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增强大家反腐拒变的意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

4.打造和谐型机关。制定了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志愿者队伍、无邪教活动单位、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民调、办公场所禁烟等一系列创建方案、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与州综治办、街道办事处签订综治责任书、各科局长签订了创建平安科室责任状,并加强重大节假日值班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对单位涉密电脑、档案室实行专人专管,修缮、更换办公室防盗窗,做到防患于未然,营造了全办机关平安、和谐、文明的工作氛围。积极开展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组织干部先后深入州委大院19户居民进行上门走访,采集网格化信息,主动排查问题,同时将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延伸至扶贫村,加强扶贫村社会综合治理力度,组织干部职工经常性走访群众,及时掌握群众的基本信息和利益诉求,认真倾听群众对于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扶贫村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今年,协调解决山塘整修、拦网养鱼、村道硬化资金300万元;帮助扶贫村茶叶种植户开展茶叶培管8;为结对帮扶户捐助3.5万元;为扶贫基金捐款1万元。

5.打造服务型机关。继续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开展“三个一”活动(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杯热茶接待),对来访的办事人员和群众做到有访必迎,严禁事不关己、视而不见,并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及时、高效办结各项来信来访事项,为外来部门、单位和办事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时刻保持机构编制部门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形象。成立干部作风督查组,先后5次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杜绝了本办干部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或利用工作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小说等不良作风行为发生。继续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将党员干部群众的期盼作为努力的方向,对外承诺了下基层的次数、天数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件数,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深入开展“围绕湘西发展,科学配置好机构编制资源”、“政府工作部门职能履行情况督查”、“行管办改革”、“食药体制改革”以及“基层医卫体制改革”等专题调研,主动上门了解他们对机构编制工作和当前各项改革的建议和想法,现场为各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6.4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计划及落实

6.4.1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办党总支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按照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州编办党总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增强党组织活力为目标,以全员学习、全程学习、集中学习为基础,全面提高全办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大力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任务目标

(一)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广大党员学习自觉性明显提高,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普遍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的理念、不断学习和坚持学习的理念。党员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带头学习,自觉把学习纳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成为本办的学习模范。

(二)形成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的知识框架。以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业务知识、科学文化和能力训练为基本内容,不断拓展学习内容,完善知识结构;广大党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执法水平、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三)构建全方位的学习体系。以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岗位培训等学习形式互相融合,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人人学习、全面深入学习的良好氛围。

(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学习,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得到提高,单位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工作要点

(一)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州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相关文件、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党的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

2.党的基本知识。认真学习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要重点围绕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党的组织原则、党的作风、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先进性标准、具体要求和党执政的基本经验等内容进行学习,同时,要认真学习中共党史,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结合城管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创新;要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3.文化知识。学习优秀传统文化、历史和社会知识。通过学习,不断丰富党员干部的文化知识和社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陶冶党员情操。

4.业务知识。结合编办工作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业务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履行城管岗位责任的能力,实现学习能力与工作能力的相互促进。

   (二)学习形式

1.个人自学。广大党员干部要根据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和工作岗位需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支部大力支持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位党员要认真做好党员学习笔记。

2.集体学习。每个星期五下午为党员集体学习时间,单位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光盘、影片,开展学习心得交流,读书笔记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学历教育。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专业学历进修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层次。

4.专题学习。围绕“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总支要把该项活动工作为推动党建工作重要举措,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尽快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致到创建该活动的基本要求上来。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由杨清英任组长,王德贵、吉益民、向琼任副组长,石丽萍、杨昌文、李云开为成员,确保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落实到实处。

  (三)健全制度,加强考核。党总支按照活动的要求和党建工作学习制度,组织对学习活动进行考核,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纳入今年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抓落实。各党支部要有计划的开展学习,做好学习记录笔记,每个月月底将学习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

6.4.2  落实情况

一、做到“三个坚持”,在提升保障度上推动学习

一是坚持领导率先示范学。州编办将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充分发挥中心组在理论武装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突出抓好办班子成员的学习,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自拟题目,在中心组学习中作一次专题辅导课,促使大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学一步。今年,班子成员将学习情况以及读书笔记撰写情况作为党员公开承诺的重点内容对外承诺;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已撰写3本读书笔记近8万字。

二是坚持更新理念主动学。杨清英主任始终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作为干部工作例会以及工作季度点评会上永恒不变的话题,特别是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每名干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同时,将学习型组织建设纳入各科室绩效考核管理,要求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负责人每年在州级以上媒体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篇以上,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

三是坚持健全机制规范学。制定了《州编办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计划》,成立了以州编办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综合科承办具体事项,做到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出台了《州编办学习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计划》,规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6次,每次至少集中学习1-3天,并对专题学习的内容、时间、形式、辅导人员、中心发言人员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建立了干部学习督查制度和理论学习制度,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及学习笔记标准进行了明确,并定期对本办干部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学习不达标的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二、把握“三个注重”,在强化实效性上推动学习

一是注重书本学习。按照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的要求,突出重大决定决策、新思想新经验新知识、形势政策、精神洗礼、廉政教育等五个方面内容学习,建立了读书角,每年安排专门办公经费为全办干部购买学习书籍,先后购买《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大党建》、《中国共产党历史》(卷一、卷二)、《苦难辉煌》、《浴血荣光》、《论剑:新视野下的中国大战略》、《中国震撼》、《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50多本书籍,供干部日常系统学习。

二是注重集中学习。杨清英主任对中心组学习高度重视,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过问中心组学习、亲自研究中心组学习、亲自安排中心组学习、亲自主持中心组学习,并要求将中心组的参学人员从班子成员扩大至全体干部职工,每次安排2-3名干部作为代表谈学习体会和心得,同时杨清英主任还亲自授课,以及联系、邀请专家学者和离退休老干部授课。2014年来,杨清英主任亲自讲授辅导课2次以上,班子成员人均讲授辅导课2次以上;州委党校吴永良教授讲授《加强党性修养、永葆政治本色》,州编办退休老干部向通文讲授《践行焦裕禄精神,做好机构编制人》。坚持抓实抓好周五例行学习,所有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并且安排一名干部领学,同时,要求领学人员结合自己工作与学习感悟边领学边谈体会,与干部之间的学学相长。

三是注重实践学习。州编办把加强调研作为破解工作瓶颈的有效手段,连续2年组织开展了“我为机构编制献一策”活动,集思广益,寻求当前我州机构编制工作中重大、疑难、突出问题的破解之道;主动深入到教育、卫生、文化、湘西经开区等经济社会发展前沿、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调研,特别是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围绕湘西发展,科学配置好机构编制资源”为主题,每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带队深入8县市和29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调研,及时、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和职能运行情况,每名班子成员撰写了1篇调研报告。

三、抓实“三个载体”,在增强吸引力上推动学习

一是以业务培训为载体,促使学习内容更实。2014年,杨清英同志结合深化改革,为全体干部上了一堂《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会代训制度,各业务科室先后分别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等工作组织县市编办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坚持外出调训制度,先后选派70多人次干部到中央编办、省编办、州委党校、州纪委等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

二是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促使学习时间更活。用好在线学习平台,明确了专人专抓,安排专人负责督查全体干部开展在线学习,并结合工作需要,指定部分课程作为本办干部必学课程,在季度点评会上通报全体干部在线学习情况。不断丰富本办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国家、省、州热点新闻动态和机构编制工作最新动态,拓展干部视野。同时,将省、州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最新政策法规上传网站,供干部能够随时学习。

三是以文化建设为载体,促使学习形式更新。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设立了党员学习室,开设“道德讲堂”,建立了学习宣传橱窗,在各科室悬挂了文明、道德和廉政等名言警句,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认真抓好民族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寓教于乐,使干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自我提升。积极开展各类知识竞赛,2012年,结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知识竞赛;2014年,“庆祝七一、颂党恩”党内知识竞赛。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我为机构编制献一策”、“入党为什么,入党干什么”、“做群众的贴心人”等学习大讨论。深入开展建整扶贫工作,组织干部为村民赠送种养致富手册,发放、张贴禁毒宣传资料,为留守儿童捐资购买书包和学习用品,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延伸至扶贫村。

 

6.5  树立先进典型及宣传推介

红烛生辉耀少年

——记全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杨清英

 

红烛,燃烧自己在所不惜,照亮他人不遗余力,默默无闻,无怨无悔,一心只为奉献。其精神一直为人们所赞颂,所景仰。

她,是一支名副其实的“红烛”,静静地燃烧着,激情地释放着光和热。她深深地影响着周围的人,也深深地感染着周围的人。她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机构编制工作者。自2008年担任州编办关协主任以来,她以爱心、热心、责任心,为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尽职尽责,坚守在关心下一代的工作岗位上:

一、健全机构,为关心下一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保证

(一)杨清英同志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州编办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她自己亲自担任,常务主任由老干支部书记满维军担任,各科局负责人为成员。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解决了关工办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经费,做到了人员、经费、场地“三落实”,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二)为确保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杨清英同志在工作中严格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为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人员到位,选用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并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三是硬件到位,在她的努力下,州编办投入5万余元,购买了各类书籍,以及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健身器材,共全办职工和家属共同使用。

二、身先士卒,为关心下一代工作扎实推进无私奉献

(一)杨清英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上首先身先士卒,始终奋斗在工作第一线。她经常利用各种会议和机会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经常调研关心下一代工作,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方法、新机制。尽管业务工作千头万绪,她仍然经常与关工委同志一起研究,讨论如何把工作搞得更好、更扎实。单位各类活动中,她一定会与“接班人”们零距离接触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感。她总是全天候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及时处理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有关的一切事情。上班期间,她来得最早,走得最晚,对本办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哪怕再小的问题都进行认真观察、分析和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以及时制定解决的办法。出现问题,她总是能早发现,并最快加以协调解决。

(二)“事关下一代的事都是大事”,这是杨清英同志常说的一句话。凡对青少年有益的事,她都会积极呼吁,乐于去做;凡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活动,她都积极参加,都有她的声音和足迹;凡青少年工作学习中遇到了什么困难,她都乐意帮助解决。单位干部的子女只要有个三病两痛,她总是争取第一时间去进行慰问。深入共建社区和建整扶贫村走访慰问的时候,每到一户,她最关心的就是孩子。20127月,我办抽出办公经费8万余元,全办人员及家属在杨清英同志带领下,赴井冈山等地开展了红色教育活动,让青少年更加深刻认识和了解中国共产党革命斗争的历程,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自豪感和时代责任感。20129月,为了让建整扶贫村的群众,尤其是孩子得到更好的医疗诊治,她携手州中医院,为村民们进行义诊,专门还请了儿科的专家来坐诊,并在专家诊治时温柔地安抚小朋友。

三、多措并举,为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发展开创新局面

6年来,杨清英同志以组织建设为载体,面向青少年,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科普教育,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一是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制度,精心安排好“国旗下讲话”活动,定时定人定内容,把爱国主义教育具体化。二是充分利用重大节庆纪念日和主题宣传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国情、国策教育。三是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做到“开展一次活动,教育一批青少年”。如先后举办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活动、“庆祝建党90周年”、“庆祝七一”联欢晚会等一系列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教育,不同程度地增强了本办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信念。

四、调动老干部积极性,确保关心下一代工作形成合力

杨清英同志把关工委作为发挥老同志作用的重要平台,积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一是根据需要担任老师、报告团成员。通过讲党课、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党的历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坚定青少年的理想信念。二是以编办党总支名义,委托老同志不定时与青少年,尤其是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谈话,引导帮助他们更快进步。三是以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为契机,与家长和青少年开展座谈。四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建言献策。

红烛生辉,光耀少年,杨清英同志为关心下一代工作树立了一个标杆。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2008年州委、州政府嘉奖”、“2009年州委、州政府三等功”、“2010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2010年全州党政领导干部绩效工作考核班子正职先进个人”、“2011年全州绩效考核个人一等奖”、“2012年全州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与管理先进个人”、“2012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个人”……6年毫无报酬的无私付出,6年持之以恒的艰辛探索,6年全神贯注的忘我投入,她用责任和大爱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和组织的充分肯定。作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她当之无愧!

 

 


 

7、组织建设

 

7.1  组织管理

7.1.1  党建目标管理

为了改进州编办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州编办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州编办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党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全面推行以两推荐、四公示、两预审、两票决、四追究为主要内容的“二四二二四”制度,认真落实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构建发展党员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责任

(一)按照党支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认真贯彻党支部决议。

(二)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三)带动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党员汇报,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支委会反映本小组情况。

(四)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五)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责任考核

(一)州编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州直机关工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州编办党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州编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机关工委,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五、责任追究

(一)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相关责任人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限期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党支部领导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总支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7.1.2  党员管理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二)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三)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四)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我办所有党员均编入州编办党总支,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我办所有党员必须参加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需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通过这种方式来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党组织也以此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

四是党日制度。党组织和党员设定专门时间进行党的活动,以此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按照党章规定,按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一)“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我办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二)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我办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以此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

(三)“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四)党员目标管理。党总支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我办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我办的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

(六)谈心活动。通过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

 

7.1.3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湘西州编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1条 发展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防止突击发展党员。要在工作一线积极发展党员,努力提高工作一线党员比例。

2条 发展新党员既要把政治条件放在第一位,又要提高对新党员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的要求,把最优秀的人才吸收到党内来。

3  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1)要求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党组织为申请人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

3)培养教育。要及时了解情况,对所有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都要指定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组织他们听党课、参加一定的党内活动,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信念;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定期培训;定期进行考察(每季度1次)。

4)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过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确定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5)确定发展对象。对提出入党申请并经过1年以上考察的同志,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会议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纳入发展计划,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同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6)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7)集中培训。凡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8)政审。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

9)支部审查。正式接受新党员之前,首先在党小组中酝酿,召开支部大会认真讨论,提出初步意见,然后听取团支部、党总支的意见,如各方面无重大反对意见,可以不再复议;如有比较强烈的反对意见,应再开支部大会慎重复议。确定后向党总支通报。

10)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发展对象时,是否接收入党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正式党员的半数,接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可以在会前正式提出书面意见,由组织委员在支部大会上宣读,计票时应把他们的意见统计在内。各支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宣誓仪式。

11)按规定填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应将《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及内容向入党申请人解释清楚。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照。

12)填写党支部决议报总支。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呈报材料:《入党志愿书》、支部决议、请示、初审表、支部详细会议记录(含每个党员对发展对象的评价记录)综合考察材料(支部详细会议、综合考察材料应有支部书记签字)。上级审批以后,无论批准与否,都应及时宣布,并通知本人。未被批准的,要做好思想工作。

13)机关总支召开总支会议,并上报州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委员会审批。

14)与预备党员谈话。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将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活动;通过党的组织活动和实际工作锻炼,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5)举行入党宣誓。入党申请人经上级党委批准入党后,即是预备党员。在宣布上级党委批复的支部会上,进行入党宣誓仪式。举行宣誓仪式的时间,一般是在上级党委批准其入党之后不久进行。

16)继续教育和考察。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17)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不得提前转正,也不得推迟转正。如已到期因故未能按期讨论,支部应写出书面情况报上级党委。转正手续: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含思想汇报);支委会审议;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将《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申请、考察材料、支部详细会议记录(每个党员对预备党员的评价)一起报请上级党总支。

18)机关总支召开总支会议,并上报州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委员会审批。

19)批复后,审批结果应及时宣布并通知本人;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形成的材料及时归入个人档案。

严格维护发展党员的纪律。凡违反《党章》规定,靠弄虚作假入党的,一经查出,要取消党员资格,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7.1.4  评先推优和表彰先进

7.1.5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我办党总支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全体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地按标准交纳党费。因为州编办只有党总支,下辖2个党支部,因此党组织活动经费不需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范围。但是党费由专人管理(州事登局局长石丽萍),党员党费基数的核定准确无误,账目清楚、齐全。


 

7.2  制度落实

7.2.1 “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与有重要作用。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以及由其选举出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和解决本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二)研究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决定。

(三)接收新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误的党员的处分,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

(四)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

(五)对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方案、工资奖金分配原则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围绕会议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或作决议,到会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并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至三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三)研究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讨论并参与决定中层干部的任免。

(四)研究工会、共青团、纪检及统战工作。

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二)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三)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讨论有关党内事务,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

(五)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党小组根据本支部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因素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三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四、党课: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搞好党课教育要做到:

(一)党课要以党章及《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二)党课教育要制度化,支部每半年讲课 1 2 次。党课一般由书记、支委讲,也可由党员讲或请人讲。

 

7.2.2  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 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7.2.3  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组织保持一致,为推动学校的发展和后勤集团的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集团党总支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

(二)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三)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党总支审批。

(五)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党总支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四、评议格次

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7.2.4  党务公开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一)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三)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五)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六)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七)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八)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7.2.5  党员权利保障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

  第三条  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第四条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五条  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第二章  党员权利

  第六条  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

  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党员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当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

  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第八条  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九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员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

  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分或者罢免、撤换要求时,要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意扩散、传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第十条  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

  党员有权经过规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和当选。

  第十一条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申辩、作证和辩护必须实事求是。

  第十二条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第十三条  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

  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时,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

  党员有权要求有关党组织对其提出的请求、申诉和控告给予负责的答复。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第十五条  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第十六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第十七条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

  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

  第十八条  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应当认真组织党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对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第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保护揭发、检举人权益的制度。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和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党组织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揭发、检举人,应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对揭发、检举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党组织对于不负责地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受到错告或者诬告的党员,应当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二十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根据不同情况,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对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录。

  重要问题主要是指: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发展新党员;上级党组织规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对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阻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妨碍选举,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其所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理由。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处分决定应当写明党员享有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并由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本人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党组织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  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纠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决定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提出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

  建立执纪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于在执纪过程中有违纪行为或者其他过错的,应当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根据具体问题,有的要及时解决,有的要说明情况,有的要进行说服教育。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第二十八条  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党的各级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决议、决定;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任务和要求;督促下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职责,宣传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第三十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做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受理有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和处理侵犯党员权利方面的案件,对党的领导干部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党员权利保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要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工作,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重要问题,向同级党组织提出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意见和措施,为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三十二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充分尊重和关心党员权利,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

  第三十三条  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对于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处理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环节。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责令赔礼道歉、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给予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理方式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或者与党纪处分合并使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因侵犯党员权利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或者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的领导干部,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央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补充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7.3  领导班子建设

7.3.1  执行民主集中制

7.3.1.1  州编办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集体研究讨论问题时,要保证规定的出席人数,并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不搞临时会议。党委领导班子决定问题时,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一个人决定,也不能一个人否定,书记、委员都是平等的一票。讨论问题时需要某领导成员回避时,本人要自觉回避,主持人有责任提醒。对讨论的问题争执不休,一时难以统一认识,能暂缓的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也可报上级裁决。

二、在领导班子决策过程中,一把手负有主要责任,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决策。提出决策方案的分管副职领导负有直接责任,参加决策讨论的班子成员也共同负有责任。

三、领导班子也都要坚持实行班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把主要工作分解到人,定岗定责。应由班子分管成员处理的问题,不能事无巨细都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班子分管成员独立处理的工作主要指:

(一)集体做出决定后,由个人分头落实的工作;

(二)上级或班子集体已有明确规定,或应按惯例处理的事情;

(三)按照班子成员既定分工与岗位规范规定,应当处理的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四)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讨论,必须当机立断的事情,应及时处理,事后向主要领导或班子汇报;

(五)主要领导委托独立处理的事项。

四、领导班子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一般情况下,副职未经正职委托或同意,不能越级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上级也不宜越过下级正职直接向其副职布置工作。

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有责任做好班子成员的协调工作。协调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个别领导成员意见与党委决议不尽一致时,及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二)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交叉”、“撞车”、“争嘴”等现象时,主动出面协调;

(三)某一成员分管的工作成为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时,要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支持配合;

(四)工作出现失误,或受到上级的批评时,一把手要带头多作自我批评,主动承担责任,引导班子成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六、领导班子要顾全大局,服从整体,对上级的决定、指示,必须及时传达贯彻,坚决执行。不准中间截留,各取所需,不准阳奉阴违,更不许另搞一套,与上级对着干。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是集体研究的问题,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

 

7.3.1.2  州编办认真谋划和研究分解2014年工作

2014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全州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迅速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工作之中。

杨清英主任主持召开州编办班子成员碰头会,就2014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认真谋划和部署。杨清英指出,在机构编制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全体干部职工要在新的一年里严格按照“爱我岗位、尽责公道、求真务实、勤廉为民、完美无瑕”的要求,以知难而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尽职履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扎实工作,确保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会后,班子成员迅速向各分管科局干部职工传达班子成员碰头会精神,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细化和分解,为2014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319下午,我州召开全州机构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要求,回顾总结2013年机构编制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会议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邝邹飞主持。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州委统战部部长曹普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州人大副主任吴凌频、州政协副主席贾高飞出席会议。

 

7.3.2  双重民主生活会

729,州编办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州委第十二督导组全体同志出席专题民主生活会。

822,州编办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召开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办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州委第十二督导组全体同志出席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还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和邀请部分非党同志、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了党员民主测评。

 

7.3.3  党务干部选拔任用

州编办党务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

为适应机构编制工作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精的党务管理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参照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选拔任用党务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政治坚定、德才兼备;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公开、平等、择优;

(四)民主集中制;

(五)依法规办事。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积极工作,勇于开拓,成绩突出;作风民主,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基本业务素质,有胜任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地承担或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工作开展、总结工作经验等任务;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团结互助精神。

4、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和经验。

(二)任职资格

1、党支部书记应该具有1年以上的党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

三、选拔任用程序

(一)组织推荐。按照任职条件、资格和所需职数,由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如进行换届选举,则由上届党组织提出推荐人选。

(二)组织考察。拟任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党务干部人选,由推荐单位将推荐意见报党委组织部,经组织部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拟任党总支下属党支部的党务干部人选,由推荐单位将推荐意见报党总支,经党总支考察合格后,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讨论决定。

1、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的考察意见及《干部任免审批表》,由党委组织部审查后报党委会议研究审批。

2、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审查意见,由各总支报党委组织部,组织部报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批。

(四) 组织批复。由组织部根据党委研究的决定和分管领导审批的意见,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批复。

(五)选举任命。党务干部的任命,要按照《党支部选举工作细则》的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组织部备案后,由上一级党组织任命。

四、任期

(一)党支部书记一般任期为2年。

(二)党总支书记一般任期为3年。

(三)任期届满经考核胜任的党务干部,且因工作需要,可以连任。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五、管理

(一)管理。党务干部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管理,同级党组织其他成员进行监督,按照党章规定,对党务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定期培训,把使用与培养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要关心党务干部,力所能及地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为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考核。各级党组织要按期对本组织所管理的党务干部进行认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也可作为选拔任用的参考。对任期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