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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委编办采取“三严”措施建立 财政供养人员长效机制

【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8          来源:】

    为深入推进建立健全优化财政供养人员比例的长效机制,永顺县采取三项措施,严控机构编制,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在编制总量内科学运行。

一是严把手续流程关,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办理程序:如单位要新进人员前,均需到新系统中用编申请(有空编方可申请),经县委编办审核通过后,再到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再办理相关人员入编手续。及时对各机构编制信息、领导职务调整、人员变动等事项及时调整更新,做到“一变动、一更新、一完善”,保证基础数据的时效性和精确化。

二是严把进人计划关,强化编制对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的约束。按照“进人要有计划,计划服从编制”原则,全面实行进人计划管理。对于乡镇机关实行“空编即补”,对于县直各单位需招录、选调人员,均须到编办申报用编计划,编办根据县直各单位的空编情况、人员退休等自然减员情况,按照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共同研究拿出初步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三是严把编制使用关,强化控编减编力度。在编制总量范围内,坚持将用编核准作为进人的前置条件。组织、人社部门在启动人员调配工作程序前,先到编办核实各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坚决杜绝超编进人现象发生,严格控制各单位空编补员。制定了《永顺县急需紧缺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永顺县科级领导干部行政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永顺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在盘活编制存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控编减编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