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总量控制。坚持 “控制编制总量、改善人员结构”的用编原则,要求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结合单位工作需要和超缺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8年用编计划。
二是严格报批程序。明确年度用编计划实行年初一次性申报,非政策性和其他特殊情况不予调整,同时规定年度用编计划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部门所属法人单位单独申报,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履行申报程序。
三是细化用编渠道。明确申报用编方式,如公开招录(聘)、引进高学历人才或高层次人才、公开遴选(选调)、平行调整等。在下达用编计划时,均明确用编数量、方式、专业及学历层次,使编制使用更有针对性和导向性。
四是保障重点领域。对用编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分类汇总统计。在从严控制用编计划的同时,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的原则,将用编计划坚持向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民生领域、重点行业和基层倾斜,为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