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修改办事指南,按照“能简则简、能优则优”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通过简政放权,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逐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各审批环节,减少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压缩审批环节,缩减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全县共保留县级25个部门230项行政审批,有效规范了行政审批服务行为。
二是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近几年的“放管服”改革,减少了政府审批发证,放宽了市场准入,扩大了市场主体自主权,强化了市场监管,方便了就业创业,推动了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的转变,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进一步健全配套监管机制。通过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减少了“重审批轻监管”现象,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细化了监管措施,加强了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从不同方面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扭转了诸多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使政府职能有了重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