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湘西行政公署成立,领导和管理永顺、沅陵、会同三个专区及直属机关的整编事宜,由各专署秘书室发文。1952年8月,湘西行政区划调整,永顺、沅陵、会同三个专区撤销,同时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区。根据中央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编制工作以区人事科(相当于现人社局,全科共有4编4人)为主,并吸收民政、财政、政法、财经、文教各委参加,具体工作由人事科一名主办科员办理编制日常事务,1954年3月,正式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州编制委员会,未配班子和专干,只有印章和牌子,在州人委会人事科内办公,无编无人。
1956年,州编委在地委组织部办公。1957年9月20日,改名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编制委员会。亦未配备领导和专职人员,其职能划归州委组织部。9月28日,州人委会39号文件通知,自即日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编制委员会启用新印章。1959年,州编委机构单独设立,配3编3人。1960年10月14日,州委决定,州编委归口州委组织部,配1编1人。1962年4月28日,州委决定州编委保留名义,配1编1人。在组织部内办公,1963年配2编1人,1964年配2编2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期间,国家机关普遍受到冲击。州编委机构自行消失。1968年4月,州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政治工作组组织组内安排有专人办理编制日常工作。1973年后其职能又划归州委组织部。
1979年3月19日,州委44号文件通知,成立自治州编制委员会(恢复),为州一级机构,归口州委组织部。
1979年5月10日,州革委55号文件通知,设立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内为组织部内设科室,对外为编委的办事机构),定编3名。
1980年9月,省编委29号文件通知,编制委员会是党政合一性质的综合部门,既是党委的办事机构,又是政府的工作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企业行政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职能任务。
1980年12月6日,州委59号文件的通知,州编委下设办公室(内设机构)归口组织部。
1981年7月8日,州人民政府21号文件通知,州编委列入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983年6月18日在机构改革中,省委办公厅25号文件通知,确定州编委为州委、州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从此独立办公),归口州委组织部管理。
1994年8月5日,省委(湘委〔1994〕14号)文件通知,湘西自治州编制委员会更名为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州委的工作机构。
1996年3月25日,州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编委38号“三定”(定职能任务、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文件通知,州编委既是州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州政府的职能部门。
2000年11月3日,州政府41号文件通知,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加挂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
2001年7月24日,省委、省政府《关于湘西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委〔2001〕16号),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更名为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为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既是州委的工作机构,又是政府的工作机构,以州委管理为主。
2007年3月2日,州编办11号文件,撤销加挂在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单独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州编办管理的履行行政职能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年局长职务同意高配为副处级,2011年机构明确为副处级)。
从2001年起,我办机构全称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