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湘西州机构编制网站,与我们携手管理机构编制!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网上名称管理 -> 党政机关网站审核

关于做好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01          来源:】

 

关于做好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编办,州直副处级以上单位:

根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6,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69号)和省编办《关于做好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49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州党政机关网站安全防护水平,维护党政机关在互联网上的合法权益,规范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电子政务的不断发展,党政机关网站已经成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政务信息的重要窗口,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民办事和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的重要平台,作用日益突出。但是,当前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开办审批不严格的问题,一些不具备资格的机构注册开办党政机关网站,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仿冒党政机关网站,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害公众利益。开展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是促进党政机关网站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委、政府自身建设,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与事业单位已开办网站、拟新开办网站。

(二)实施内容

1、已开办或拟新开办网站的党政机关需开展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2、已开办或拟新开办网站的事业单位需开展网上名称规范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3、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的内容包括单位资质与联系人、网站名称、网站域名等内容。

三、工作程序

(一)域名注册程序

已开办或拟新开办的党政机关网站,要求必须注册使用“.政务” 或“.政务.cn”中文域名,已开办或拟新开办的事业单位网站,要求注册使用 “.公益”等中文域名,具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注册“.政务”或“.政务.cn”域名,且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尚未申请注册的,请按照中文域名申请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具体参见《关于加快推进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州编办发[2012]55号));对于已完成注册的,要求加强对已注册域名的管理,补充完善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中域名注册单位各项指标信息(包括单位简介、机构职能、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相关证书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域名到期的要及时搞好续费,确保处于有效状态。党政机关网站需要同时保留英文域名的,只允许注册使用“.gov.cn”域名,其他类英文域名停止使用。

(二)网站开办审核和复核程序

1、在线提交申请。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中国机构编制网开设的“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网址:http://wzsh.scopsr.gov.cn/)在线提交复核申请和开办申请,如实完整填写网站开办主体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等信息。尚未申请中文域名的,须先申请注册中文域名。

2、在线初审。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对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审核内容包括:网站开办主体的性质,网站开办主体是否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和变更,网站开办主体名称是否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网站名称是否规范等。因材料不全或需更正,未通过初审的,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补充或更正后再次提交。不具备开办资格的,机构编制部门应告知申请单位原因。

3、报送书面材料。在线初审通过后,申请单位应将网站开办申请函(见附件1)、网站开办申请表/资格复核申请表(见附件2)、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或经办人身份复印件等有关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以机要交换方式报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

4、材料审核确认。机构编制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的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机构编制部门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通过机要交换给申请单位;审核未通过的,机构编制部门函告申请单位原因,并及时将结果报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停止网站中英文域名解析。

5、网站标识发放。机构编制部门将通过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的申请单位网站信息,报送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注册管理中心将网站标识代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申请单位。

6、加挂网站标识。网站开办单位收到网站标识代码后,应及时加挂在网站所有页面底部中间显著位置,并妥善保存备份。

网站开办主体应该通过管理平台,定期向机构编制部门在线报告开办主体资格变动、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使用等情况。如需变更信息,网站开办主体应重新申报,流程与开办审核相同。

四、职责分工

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州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指导县市机构编制部门开展工作;各县市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的申报和加挂网站标识工作,并按要求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五、时间安排

(一)集中审核阶段(201411月—201412月)

全州各级党政机关现有网站的资格复核工作在201411月底前完成,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网站标志的申请、加挂工作在201412月底前完成。通过资格复核的网站,须在网站显著位置加挂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由中央编办政务与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统一下发。

(二)常态化管理阶段(20151月以后)

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拟新开办网站或对已开办网站相关信息进行变更,需及时申报,各级编办在收到申请单位在线申请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网站开办主体单位应当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标识挂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一项全新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各县市编办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承办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目标任务、时限要求等。请各县市编办于11月中旬前将有关机构、人员信息和工作方案上报州编办。

    (二)做好摸底调查。县市编办尽快组织做好本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已开办网站的调查摸底,确保按时完成网站资格复核工作。州直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调查摸底表(见附件3),并请于11月底前报州编办。

    (三)严格审核把关。党政机关门户网站代表党和政府形象,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单位所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党政机关网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严肃标识管理。网站标识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严格审核程序后颁发的包含机构基本信息和网上名称信息等内容的电子标识,是单位在互联网上从事各项工作的身份证明。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规范使用网站标识,妥善保存备份,严禁将网站标识出租、出借和转让给他人使用。

    (五)落实经费保障。此项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六)建立长效机制。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监督管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融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七、联系方式

州编办中文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办公地址:吉首市人民中路5号州委机关大院;联系人:向振华;联系电话:8223053;手机:13508434806QQ群:226022912

附件:1.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函

2.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

3.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调查摸底表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式样

5.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联系人登记表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1112

no.3.6附件5: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联系人登记表.docno.3.2附件1: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函.docno.3.3附件2: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docno.3.4附件3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摸底调查表.docno.3.5附件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