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3310000147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执法大队)
举 办 单 位 湘西自治州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彭秀金
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湘西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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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为保障旅游质量提供监督管理服务,受理并处理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旅游市场检查监督、县市相关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法规宣传、旅游行业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受理旅游投诉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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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吉首市保险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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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彭秀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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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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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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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湘西自治州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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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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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全年按照《旅游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省旅游质监执法异地交叉检查及全州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执法活动,以我州旅游投诉高发地区凤凰为重点,以一法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强化宣传引导,有力的促进了全州旅游市场秩序逐步好转。 1、质监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了两次全省旅游市场秩序质监执法异地交叉检查前的全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 二是落实州政府“20+22”项纠正旅游市场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及时拟定“全州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执法方案”召开“全州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执法工作会议”。 三是搞好建章立制,完善处理机制,下发了“全州质监执法机构使用旅游行政执法格式文书的通知,拟定了《全州旅游行业处罚制度》、《全州旅游投诉处理制度》、《全州旅游行业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2、投诉处理工作。 全年常规性开展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全年共处理旅游投诉11起,做到处理率100%,满意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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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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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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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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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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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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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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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上年末 |
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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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
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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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旅游执法大队.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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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委托 意见 |
委托 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在“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网”(www.xxzbb.gov.cn)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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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审查意见(含保密审查) |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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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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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梁峰 联系电话:13762109656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