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3310000369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二O一四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州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站
举 办 单 位 湘西自治州农业局
法定代表人 冯晓华
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制
湘西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印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州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站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为我州农业环境保护提供监督管理服务。负责全州农业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全州生态农业建设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地认定及标志监督检查以及农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
|||
住 所 |
吉首市乾州办事处小溪桥 |
|||
法定代表人 |
冯晓华 |
|||
开办资金 |
¥38万元 |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湘西自治州农业局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业务活动情况: 一、通过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示范区农业生产得到了发展,农业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农业生产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农民收入得到提高。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 二、根据《湖南省重金属污染VIP技术修复治理试点工作方案》 我州在凤凰县茨岩乡官寨村、花垣县猫儿乡团结村和新寨村、泸溪县浦市镇银井冲村、保靖县复兴镇和平村、吉首市社塘坡乡西门口村、永顺县吊井乡树木村、古丈县双溪镇官坝村、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官渡居委会等9个村进行了8个水稻重金属镉污染技术修复治理试点试验工作。 三、在搞好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管的同时,今年我们还对15个无公害产地认定材料进行了初审,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2.4万余亩。另,州本级还参与了农业污染事故处理1次,县市农环站参与处理8起。 四、我们于6月制定了详细的外来物种集中灭除活动实施方案,举办2次集中灭除活动,共出资1.5万元,分别于8月在吉首市社塘坡乡集中灭除福寿螺活动,于11月在花垣县茶洞乡集中灭除加拿大一支黄花活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
无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
43 |
56 |
|||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
无
|
|||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
|||
从业人数 |
上年末 |
7 |
||
本年度 |
6 |
|||
网上名称 |
湘西自治州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站.公益 |
|||
事业 单位 委托 意见 |
委托 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在“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网”(www.xxzbb.gov.cn)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举办单位审查意见(含保密审查) |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意见 |
|
|||
填表人:韩露 联系电话:2128028 填报日期: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