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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精准,推进党政机构改革

【 作者: 泸溪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

  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泸溪县委编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机构改革为中心,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积极对标改革要求,把握关键环节,卡准时间节点,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规范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精准有力推进全县党政机构改革。

  一是坚持精准引导,做好机构改革宣传工作。及时组织全体编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湖南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和《湖南省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并对涉改单位宣传解释机构改革相关政策规定,营造讲改革、抓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精准谋划,做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县委编办以机构改革为中心,聚焦基础数据管理,根据各部门新的“三定”规定,全面更新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台账,对“三定”规定涉及的主要指标一一核对修改,及时更新完善实名制数据库,全面更新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台账,对部门隶属关系调整或成建制划转的单位统一系统划转,确保机构改革后实名制数据库各类台账及人员基础数据准确无误,理清了各部门机构编制底数、实际工作运作情况、机构编制实际需求量、内部挖潜空间以及改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式,盘活了现有编制资源,提升了机构编制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精准指挥,做稳机构改革工作。泸溪县紧紧把握“三定”规定,提前谋划部署,科学设计流程,倒排任务工期,相继出台了《泸溪县机构改革方案》(泸办发〔20198号),《泸溪县机构改革涉改行政单位“三定”规定》和《关于泸溪县机构改革涉改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确保机构改革如期完成。同时,要求涉改部门在4月底将本部门的“三定”规定(草案)提交县委编办。截止目前,29家涉改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亦基本制定完毕。鉴于在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职能加强但满编无法进人,部分工作只有依靠借调人员来完成的实际情况,县编办提出“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思路,并经县主要领导同意,从涉改单位提出部分空余编制储备起来周转使用,为机构改革工作的圆满完成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