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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编办采取“五项措施”优化机构编制结构

【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8          来源:】

    为进一步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优化结构,提高编制资源效用,永顺县编办采取“五项措施”充分挖掘机构编制资源潜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构编制需求。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盘活力度。坚持“要增编、必清理、先减法、后加法”原则,对职能调整不大、工作没有大幅增加、职能相近、职能弱化和工作任务不饱和的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不受理和研究其增编事项。

二是加强编制周转使用管理。对于新增编制一律在总量内实行周转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严格控制使用周转编制,自收自支单位不核定和使用周转编制。增加周转编制的单位,一年内未使用周转编制补充人员的,周转编制予以收回;两年内不能自然减员至平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同意申请使用周转编制。职能增加的单位可适当延长周转编制的使用时间。

三是坚持用编计划管理。针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需调入、公开招考(录、聘)、遴选、政策性安置(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引进高学历人才等补充人员的,各单位严格按用编计划补充工作人员,未列入用编计划的,一律不得增加工作人员。

四是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和重点领域倾斜。精简压缩和清理规范收回的编制,由编委会统筹掌握、动态周转管理,结合简政放权、重心下移,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防止挤占、挪用基层和一线人员编制。

五是加大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完成,推进一般公益服务市场化,从“养人”向“养事”转变,编制管理向预算管理转变,不断改进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力度,加快形成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