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州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经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
二、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三、报送材料、报送程序和填写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继续采取“不见面办理”方式,纸质材料一律采取邮寄或机要通信的方式报送。详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解答》(附后)。
四、网上公示
年度报告报送结束后,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通过“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示。
五、联系方式
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人:向芳,联系电话:0743-8226339,0743-8235741(传真);州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QQ交流群:865621511。单位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129号州委大院办公楼二楼。
附件: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解答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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