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编办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湘西自治州编办 报告时间: 2018 年 06 月
|
评价小组
组 长:王斌辉
副组长:王德贵
成 员:向芳 袁灏
目录
湘西自治州编办部门整体支出……………………………..1
绩效评价报告…………………………………………..……1
一、引言…………………………………………..…………1
1.部门职责…...………………………………………………1
2.机构人员情况………………………………………………3
3.部门支出情况………………………………………………3
4.部门项目实施情况…………………………………………4
二、绩效评价…………………………………………………5
1.绩效评价目的………………………………………………5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6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7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8
1.投入(13分),实际得分(13分)………………………8
2.过程(61分),实际得分(58分)………………………9
3.产出及效率(26分),实际得分(25.81分)…………11
四、需要说明事项……………………………………………16
五、绩效评价结论……………………………………………16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16
2.存在绩效问题………………………………………………16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17
1.经验教训……………………………………………………17
2.建议…………………………………………………………17
湘西自治州编办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掌握湘西自治州编办(以下简称“本单位”)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单位于2018年4月至6月,组织力量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较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引言
1、部门职责
湘西州编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州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州委的机构,又是州政府的机构,是州委的八个工作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条例和政策,统一管理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2)研究拟定全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州直各部门和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州委、州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州委各部门之间、州政府各部门之间、州委各部门与州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4)负责审批全州县市、乡镇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额的核定、增减;全州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州直和县市正副科级机构的撤销、合并或变更名称、加挂牌子;州直各单位之间的编制(不含后勤事业编制)划转、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后勤事业编制转换为用工指标;州直医疗卫生、学校等事业单位由省统一核定事业编制的控制数增减;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部门明确的机构编制事项。
(5)研究拟定全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订全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条例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全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的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8)参与全州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就业指导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9)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编办内设综合科、机构编制宣传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督查科、审改科、六个科室。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处级)为下辖机构。
2、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 2017年末单位共有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参公编制8人。年末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12人。
3、部门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1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59万元,其他收入2.40万元主要为重点项目奖励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42.69万元(基本支出结转0.0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2.69万元)。全年总支出55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89万元,项目支出151.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87万元,为项目支出结余结转。
4、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湘西自治州编办在州委、州政府和州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编办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要求,认真做好权力瘦身的“减法”,全年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调研2次,对州本级33家实施主体单位保留的160项行政审批事项、3242项行政权力和八县市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调查、清理,对州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权力进行新一轮调整,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7项,下放25项,调整行政权力131项,州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在2016年基础上进一步精简20%。
“管”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在充分运用电子监察手段对行政审批事项运行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职能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坚持做好日常管理的“加法”,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由州政府办、州深改办和州编办(审改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开展集中督查3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纠正。
3.“服”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由州编办(审改办)、州质监局和州政务中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召开了专门会议和专项培训,出台了《湘西自治州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方案》,对各部门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进行联合审核。下发了《关于州本级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再提速的通知》(州审改办发〔2017〕4号),对办理时限只需1天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即报即办;办理时限超过5天的,在原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提速50%)的基础上再提速20%。吉首等市县还积极探索打造“放管服”改革的升级版,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已有249项行政审批事项可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通过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事项流程设置更加科学,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群众和企业办事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绩效自评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和《湘西自治州五个文明建设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州办〔2015〕30号)文件精神,湘西自治州编办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组,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6月29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实施工作情况主要如下:
(1)前期准备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2018年4月25日,湘西自治州编办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
①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收集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数据、资料,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②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是否实施了检务升级等。
③发放调查问卷。2018年6月6日-7日,评价组组织问卷调查(30份)。
④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⑤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
根据现场考评及结合相关资料,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
对绩效评价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预算与实际差异较大。
(2)社会信息的不对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欠客观。
(3)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1、投入(13分),实际得分(13分)
(1)目标设定(6分),实际得分(6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实际得分(3分)
本单位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实际得分(3分)
本单位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并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2)预算配置(7分)实际得分(7分)
①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实际得分(3分)
本单位2017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19人,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20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95.00%≦100%,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4分),实际得分(4分)
2017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30.00万元,而2016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30.00万元。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3.33%≦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4分。
2、过程(61分),实际得分(58分)
(1)预算执行情况(20分),实际得分(17分)
①预算完成率(5分),实际得分(4分)
本单位上年结转和结余42.69万元,年初预算353.30万元,本年追加预算166.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87万元。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98.25%,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4分。
②预算控制率(5分),实际得分(3分)
单位本年预算追加数为166.69万元,年初预算为353.30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47.18%,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3分。
③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实际得分(5分)
2017年本单位无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④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实际得分(5分)
2017年本单位无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41分),实际得分(41分)
①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实际得分(8分)
2017年度公用经费决算数为5.6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41.82万元,本单位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3.53%<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②“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实际得分(8分)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0.53万元(公务接待费16.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68.43%<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③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实际得分(6分)
2017年度本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24.40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金额24.4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执行率/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④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实际得分(8分)
本单位编制了《湘西州编办内部控制制度》,《湘西州编办工作制度》、《湘西州编办公务接待制度》等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及保密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⑤资金使用合规(6分),实际得分(6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三重一大和议事决策流程规定经过集体决策,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⑥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实际得分(5分)
本单位2017年度预算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在官方网站上公开,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3、产出及效率(26分),实际得分(25.81分)。
(1)职责履行(8分),实际得分(7.81分)
一年来,我单位按照《湘西自治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州办〔2015〕30号)、《2017年湘西自治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2017〕25号)等文件精神,围绕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湘西自治州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关于反馈2017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分定等有关情况的函》(州绩办函〔2018〕2号),我单位绩效考核评分 976.066分,绩效考核评分(总共1000分),重点工作完成率得分=考核得分976.066÷1000×100%×8=7.81分,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分7.81分。
(2)履职效益(18),实际得分(18分)
①社会效益(6分),实际得分(6分)
一年来。在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编办精心指导下,我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科学谋划,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以服务湘西发展为根本,重点突出,编制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认真践行机构编制“三厚三为”要求,坚持“两接三服务”理念,着眼我州发展大局和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保障事业发展对机构编制资源的需要。
聚焦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委推进巡察机构建设、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规定和要求,对我州监察委员会、巡察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定位、方法程序等深入开展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形成了适合我州的工作方案经省编办下文批复。目前,相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全面完成。州县市监察委员会、巡察办、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机构已正式运行。
聚焦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围绕我州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着力理顺旅游管理体制,报请省编办同意将州旅游局更名为州旅外委。及时为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州导游管理中心等增加了领导职数和编制,强化了我州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力量。同时,按照国家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实施“1+3”旅游管理模式,分别设立州本级旅游警察、旅游法庭和旅游工商分局,与全域旅游模式相适应的旅游行政管理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初步形成。
聚焦教育事业发展。创新工作思路,在省编办的支持下,根据我州实际,调整核编标准和分配方式,在原来只单纯考虑师生比标准的基础上,将政策调整为城市、农村师生比标准一致,并对200名学生以下的学校增加按班师比1:1.7的标准,附加编由3%增加至5%,使我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减的困难迎刃而解,编制总数基本满足我州今后几年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同时,采取分步解决的办法,从现有编制总量中挤出部分编制,为州直几所学校调剂了一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于解决当前师资缺乏和借调人员入编问题。
聚焦司法体制改革。对省编办下发的《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机构编制审核情况(待核对稿)》、《湘西自治州检察院系统机构编制审核情况(待核对稿)》,认真校对、修改,上报省编办。做好州县两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摸底统计工作。梳理总结我州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我州“积极探索工勤人员占用政法专项编制的置换”的做法,入选湖南省政法专项编制挖潜增效经验交流材料。
聚焦改革创新发展大局。一是积极支持我州各类园区和保护区建设。凤凰县工业集中区、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与烈士陵园分别升格为副处级。泸溪、凤凰、古丈、龙山等县市工业园区和花垣农业科技园区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老司城遗址管理处、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吕洞山风景名胜区等内设机构和职数得到明确。特别是在州县市分别设立了地质公园管理处(局),积极支持湘西州现有花垣排碧“金钉子”、古丈“金钉子”等县市地质公园打捆申报世界级地质公园。二是积极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把多个分属于不同管理部门的医保管理职能统一整合起来,归并到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实施统一监管和服务,有效解决了医保管理职能分散、政出多门、运行效率不高、人民群众办事不便的问题,也有力地促进了“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的解决。三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批复8县市委老干局增设副局长职数兼任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加强了离退休老干部党建工作;增设国资委科级领导职数和编制,充实了企业党建工作管理力量;为湘西职院、吉大师院核定一批正科级领导职数用于院系、行政、教辅机构党支部书记职数配备,促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工作。这一年,我们克服了过来单纯就机构编制进行简单管控的办法,加强了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研究解决,对安全维稳、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机构编制需求给予倾斜,做到了把机构编制工作摆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实行有保有压、区分轻重缓急,搞好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②行政效能(6分),实际得分(6分)
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编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全年开展集中学习30多次,干部讲坛6次,选派了25名同志参加中央编办、省编办以及州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选送2名选手和11篇征文参加全省机构编制系统比赛,获得演讲比赛三等奖2个、征文比赛二等奖1篇、三等奖1篇,州编办荣获优秀组织奖。
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制度汇编,严格执行机关考勤、财务、请销假等规章制度,实行月查季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学法、深入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始终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促使干部职工净化社交圈、管住生活圈、规范工作圈,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做好已脱贫村巩固和未脱贫村帮扶力度,争取各级项目支持20个,资金260多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农田水利整修、村道建设等。认真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全办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户都在5次以上,帮助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得到老百姓的认可,贫困面貌有了改变因此。
办工会、关工委、综治办、志愿者服务队和驻村扶贫工作组多方联动,先后组织开展道德讲堂、理论宣讲、社区服务、帮农助农、禁毒宣传、文艺汇演、民族文化进机关进扶贫村、慰问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等一系列活动10余次,确保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与机构编制业务相互促进。
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实际得分(6分)
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向社会公众、本单位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30份(本单位员工5份、社会公众25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我本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社会满意度在90%以上,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四、需要说明事项
无
五、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8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5.81分,总绩效为96.81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2、存在绩效问题。
通过对2017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对我单位项目的推动和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在时间上的紧迫和人员安排上的不足,以至于绩效评价并不能完全兼顾我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各项指标的分析上也未能做到透彻,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的规范性和使用结果的有效性分析并不透彻,在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仅规范支出,更要对各项支出的效果进行跟踪问效,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单位的日常管理中。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1、经验教训
在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1)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影响本部门评分及评价等次。
(2)财务监督职能未能有效发挥。财务的工作限于业务发生后记账、算账、报账,对业务活动的前局事项,未参与到业务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与业务环节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脱节,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了解不详,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2、建议。
一是建议加强预算法学习,包括学校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都应加强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有支出必有结果,有结果需考评效率、效益的财政资金使用模式。
二是严格履行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项目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各项支出业务的审查,对各业务环节进行严格跟踪监督,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并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查看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及会议精神执行;定期编制支出业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为单位领导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对于支出业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应加强与审计、纪检部门的联动,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检查。对于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或者违反相关制度的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事前预警防控,事中常态监督,事后评估反馈,促进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湘西自治州编办
2018年6月29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3 |
目标设定 |
6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3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3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3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3 |
||||
预算配置 |
7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4 |
||||
过程 |
61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4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10%(含),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3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
4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8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过程 |
61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26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7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7.81 |
履职 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6 |
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净化了社会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具有现实和历史的意义。 |
6 |
|||
社会效益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
合计 |
9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