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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答记者问要点

【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04          来源:】

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答记者问要点

 

 

1.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州政府经过六轮机构改革,形成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为推动湘西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作出了“五位一体”的重大战略部署,并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州政府部门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仍然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机构设置还不尽规范合理,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和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方面权力仍然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抑制了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的积极性、创造力,增加了生产经营活动非经济成本,同时也容易产生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严重损害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威信。因此,必须站在全局高度,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

2.能否介绍一下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形成过程?

答: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召开了州委常委会、州编委会研究机构改革工作,就重大事项作出具体部署。

州编办是此次改革方案的起草部门,为做好草案的拟订工作,先期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州政府机构改革问题进行了大量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听取州编办汇报,就重大事项作出明确指示,并与涉改部门的分管州领导、单位一把手交换了意见。州编办参加了两次省编办专题培训会,上门听取了30多个单位的情况,书面征求了30个部门对职能转变内容的意见建议。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比较论证,形成了改革方案草案并与省编办进行了多次衔接。省编办对我州改革方案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我州方案与中央和省精神相一致,与湘西实际相结合,敢于直面现实、直面矛盾,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决心大、措施实,在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等方面有创意、有新意,为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案。

改革方案草案经州编委会议审议后,提请州委常委会议审议。根据审议意见,又对方案作了修改完善。20141130日,改革方案以州委、州政府名义上报省委、省政府,1230日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我州的改革方案。这个方案是在州委领导下,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的结果,凝聚了各方面智慧,是符合中央和省精神、湘西实际和法定程序的,在现阶段条件下也是基本可行的。

3.新形势下深化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遵循哪些原则?

答:深化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国务院、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相衔接,按照职能整合、上下对应、统筹平衡、整体推进的原则,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切实加强监管,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适应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需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决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具体来说,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转变职能为核心。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理顺条块关系与职责关系,突出政府履职重点,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转变职能。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在搞好上下衔接对应的同时,从我州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前各方面有利条件、不利因素和承受程度,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改革路子,因地制宜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三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机构改革纪律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按照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行政职能体外循环、权责不一致和政企、政事、政资不分等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四是坚持积极稳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改革创新,力争改革迈出较大步伐,又要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着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条件成熟的事项积极推进,尚未具备条件的逐步研究解决。五是坚持总量控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的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创新管理,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实现机构编制增减平衡,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坚持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不突破,坚持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不突破2012年底基数。

4.这次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总体上把握了哪几点?

答:这次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近五年来行政体制改革的经验,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局中通盘研究、统筹谋划。改革总体上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体制机制上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调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州政府机构职能转变,重在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严格事后监管,努力做到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这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三是着力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规范化,切实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等问题,确保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有实质性进展。

四是注重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注重将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既巩固以往改革成果,又着力破解重大难题,对条件成熟、形成共识的就先推进,对条件尚不成熟、还需要研究探索的,在进一步创造条件、累积共识后,适时加以推进。

5.这次州政府机构改革总的考虑是什么?

答:州政府机构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止步不前,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探索,稳中求进。这次州政府机构改革,一方面,充分利用当前各种有利条件,对一些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事关社会体制机制建设,而且有广泛共识、条件比较成熟的,坚定地推进改革。像调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等方面,就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另一方面,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维护社会稳定任务依然繁重的实际情况,保持州政府机构的总体相对稳定。对有些长期存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通过职能调整解决,或适时通过必要的机构调整解决。

6.这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哪些考虑?

:食品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州委、州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改革前,我州食品安全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体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生产环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流通环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消费环节。实践证明,监管部门越多,监管边界模糊地带就越多,既存在重复监管,又存在监管盲点,难以做到无缝衔接,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多个部门监管,监管资源分散,每个部门力量都显薄弱,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整体执法效能不高。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因此,此次改革,我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大力推进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政府政府工作部门,挂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这样改革,执法模式由多头变为集中,强化和落实了监管责任,有利于实现全程无缝监管,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整体效能。20146月,省政府就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提出了实施意见,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原则上参照省级模式,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同时,在整合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检验检测资源和人员力量的基础上,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市县两级分别设立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大队,市辖区食品药品执法工作由市局统一负责。加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力度,各市州综合设置1个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县市可建立区域性的检验检测中心,也可单独设置。此外,要求各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可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也可按区域设置,作为派出机构。并且,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以补充基层监管力量的不足。

改革后,全州将构建起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州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全州食品药品安全。

7.这次改革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有哪些考虑?职能转变的重点是什么?

答: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州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从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体系不断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体系转变的过程,也是不断厘清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权界的过程。经过这些年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政府权界仍不够清楚,还是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甚至一定程度上还承担了“无限责任”。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在经济社会事务中扮演不同角色,发挥不同作用,承担不同责任。一个社会要良好运转,这四者必须严守分际,各负其责。

职能是机构设立的依据,机构是职能的载体。如果职能不转变,单纯地对机构分分合合,效果是有限的。这次改革突出强调职能转变,抓到了要害。这些职能转变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按照这一总方向,这次州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主要是三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社会和基层活力。包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二是改善政府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和下放州级投资审批事项,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三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此次改革,职能转变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推进职能转移,着力解决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二是推进职能下放,着力解决州政府部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三是推进职能整合,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提高行政效能。四是推进职能加强,着力解决州政府部门抓大事管宏观不够问题,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通过推动职能转变,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州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8.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组织、政府与个人的关系。

为从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充分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积极性,这次改革提出:一是进一步清理现有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考核评估、年检年审等事项。全面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二是清理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三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登记和审批条件,放松市场准入管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

在向市场、企业和个人放权的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是一种事前监管手段,其效果如何取决于审批后对当事人及其活动的监管力度。实践表明,一打审批抵不上一项实实在在的监管。对政府来说,加强事后监管远比审批的要求高、责任大。减少行政审批后,政府应把更多精力转移到事后监管上来,及时发现、有效制止、有力惩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对投资活动,应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

9.如何保证改革方案的各项举措得到落实?

答: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州委、州政府将出台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将对方案实施专门作出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分清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对政府工作部门和涉改事业单位,将抓紧完成“三定”工作,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等重点事项,将抓紧提出具体实施办法,确保落实到位。

根据州委、州政府要求,各部门需要把改革实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需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和装备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这次改革突出了职能转变,各部门都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职能转变各项任务,确保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需要适应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创新管理观念,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