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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公益属性

【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13          来源:】

 吴江:事业单位改革非改不可

  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拿出时间表 强化公益属性

  中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开闸 真正的考验到来了!

 

  专家建议,事业单位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性机构,对它的改革要按照现代社会运行规律、通过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来实现。可以借鉴发达国家较成熟的经验,只要是公共机构人员,都应纳入公务员序列,同时将公务员按照行政、技术、管理等不同职能进行分类。

  “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长期的酝酿、准备和调整,我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终于出炉。

  有权威消息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整体部署已最终确定。分类改革将按社会功能使现有事业单位各归其位,“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公益类“留守”,承担起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责任。

 

  强化“公益属性”是改革的主导理念

 

  事业单位是提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等各项社会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此次分类改革中突出的主导理念是继续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公共服务创新。”

  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一直沿用党政机关的管理模式,分类改革的滞后造成了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晰、人员结构不合理、部分事业单位职能萎缩异化等弊病。

  竹立家表示,以往由于管制和负责的对象不够明确,有些事业单位变成了只顾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单位,更有甚者成了利用公共资源、打着公益旗号为本单位或少数人谋利的机构,这种现象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基本价值取向,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

  “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质性推进,与‘十二五’时期切实解决与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难题以及‘民富’战略相吻合、相呼应。”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本报记者指出了“公益属性”的具体意义。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事业单位的分类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不能把学校分成三六九等,不能允许公立医院出现乱收费现象,所谓的“择校费”、“红包”等现象应被叫停,公益类事业单位将向社会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职业教育等机构被允许通过市场配置部分资源,划为准公益类事业单位。由于国家给予的资金支持还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被推向市场,难以保证其不擅自进行盈利性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政府本身还应当转变观念,打破等级差别,在支持力度上要适当给予倾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待探索

 

  “事业单位改革能走多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人事制度改革的进展。”汪玉凯说。

  人保部部长尹蔚民近日公开表示,2011年我国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在事业单位不再存在“铁饭碗”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激发和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对老百姓的公共服务质量,这个问题亟待探索。

  因此,在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酬制度、组织机构、激励机制包括价值目标等问题都必须认真对待。

  国外的公共机构属于公务员范畴,在美国,只要是公共机构人员都属于国家雇员或联邦雇员的范畴,其薪酬、福利、退休待遇按照公务员类别或层级来确定,不会出现各类公共机构工资、福利待遇千差万别的现象。

  竹立家建议,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性机构,对它的改革还是要按照现代社会运行规律、通过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来实现。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较成熟的经验,只要是公共机构人员,都应纳入公务员序列,同时将公务员按照行政、技术、管理等不同职能进行分类。

  竹立家阐明这样做的意义主要在于:“一是遏制‘官本位’现象,二是打破行业待遇的不平衡,三是有助于在社会上营造一种公共精神或公共利益的氛围。”

 

  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数、减经费

 

  “改革的关键在于重建事业单位的激励、竞争机制,而不是单纯减少事业单位人数或经费支出。”竹立家进一步指出,事业单位的改革不单涉及到简单的薪酬制度等方面,更重要的是涉及到组织机制、机构、组织运转等方面,如果这些根本性的问题不改,事业单位的改革则有可能产生较大漏洞。

  汪玉凯则表示,长期困扰事业单位改革的种种难题,归结起来都与政府自身的改革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同步改革和真正“放权”。

  “政事分开”仍然是管理体制改革的主题。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划清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权力边界。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肖鸣政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卫生系统、高校、科研机构作为专业性很强的事业部门,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实践工作,应有一定的独立性,不要受到行政上的过多干扰,应该淡化官本位意识,专心致志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肖鸣政认为,事业单位的去行政化在坚持不懈的同时要有包括待遇制度、资源分享制度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不能让改制的人吃亏。

  竹立家还告诉记者,我国的事业单位70%以上都是高知人员,是共和国的脊梁,是国家发展的支柱,应当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待遇。

  经过剥离、重塑后的事业单位,在未来的发展中质量将提升,数量也会调整和增加,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