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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编办2015年党务公开资料汇编

【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9          来源:州编办】

州编办机关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

资料汇编

(2015年度)

 

1、组织机构介绍

 

1.1  组织设置

1.1.1  组织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条例和政策,统一管理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研究拟定全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州直各部门和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协调州委、州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州委各部门之间、州政府各部门之间、州委各部门与州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负责审批全州县市、乡镇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额的核定、增减;全州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州直和县市正副科级机构的撤销、合并或变更名称、加挂牌子;州直各单位之间的编制(不含后勤事业编制)划转、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后勤事业编制转换为用工指标;州直医疗卫生、学校等事业单位由省统一核定事业编制的控制数增减;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部门明确的机构编制事项。

、研究拟定全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订全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条例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全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的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八、参与全州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就业指导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九、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1.2  内设机构

、综合科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办领导对政务、业务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综合调研和政策的规划、拟定及审核;负责本办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记录;负责文电处理、上传下达、信息综合、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印章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办车辆的调配和管理;组织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

、机构编制宣传科(与综合科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本办各项重大事项和活动的对内、对外宣传;负责本办网站的管理、维护和内容更新;负责承办机构编制简报;负责全州政务和公益域名工作的组织和宣传,负责州直单位域名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承抓本办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党员干部的学习和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机构编制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政策,审核州直党政机关和州人大、州政协、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含后勤服务部分)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指导、协调县市、乡镇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党政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科级党政机构限额;拟定全州各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和专项编制的分配方案;协助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事业机构编制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审核州委、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州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州人大、州政协、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及编制性质;拟定需由州统一核定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指导、协调县市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工作,审核县市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配备;协助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督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全州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州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信访和“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指导各县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州直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州直行政事业周转编制的监督管理;办理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核编事项;综合汇总全州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六、审改科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办理等日常监管和投诉工作;承担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1.1.3  下属机构

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处级)

主要职责:负责全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管辖范围事业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注册,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证》;依法保护全州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检查全州事业单位落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落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承办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全州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县市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州直单位政务和公益域名的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市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1.4  联系方式

、综合科、机构编制宣传科

电话:8235741

、行政机构编制科

电话:8561035

事业机构编制科

电话:8561076

、督查科

电话:8561754  0743-12310

五、审改科

电话:8561754

、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处级)

电话:8223053


1.2  班子信息

1.2.1  领导相片及职务

 

 

1.2.2  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201413,经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州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具体分工如下:

一、王斌辉 主 

主持州编办的全面工作;联系吉首市、古丈县。

二、王德贵 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督查、财务和内务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工作;主抓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协助做好机关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联系永顺县、龙山县、泸溪县、凤凰县。

三、向  琼 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综合科、宣传科;分管绩效考核、双联帮扶、文明创建、综合治理、保密、政工人事;主抓宣传、机关党建、干部学教、计划生育、工青妇;联系花垣县、保靖县。

五、石丽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建整扶贫工作;主抓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文域名登记管理工作;协助副处级纪检员联系泸溪县、凤凰县。

六、杨昌文  副调研员、事编科科长

协助主任工作;主抓工会、老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2、各项制度文件

 

2.1  制度汇编

一、党务公开制度

(一)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等。

2、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情况,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

3、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情况。

4、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5、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工作条例》、《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6、其它应公开和上级指示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是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期间,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讨论,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公开告知形式。将应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形式,在党组织内部、单位内部予以告知,以达到党务公开的透明化。

3、通过会议传达、定期通报、文件传达以及一定范围公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做到党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4、党内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可预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有关领导和部分党员代表、非党员代表的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5、建立公开阵地。充分利用党报网站、固定宣传栏等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利用党员和职工会议增加党务公开内容等,做到党务公开阵地相对固定。

(五)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公开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按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六)党务公开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党务公开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并认真抓好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要列入各级党组织议事日程,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专项内容,定期研究检查。

(七)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王斌辉同志任组长、王德贵、向琼、石丽萍同志任副组长,李云开、杨昌文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按照党务公开制度要求,对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八)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及稳定工作责任制考核。

二、党支部生活制度

(一)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一次党课。

(二)党员至少每半年要向支部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支部成员每年至少要找党员谈一次话,交换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敢于正视和纠正自己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二)认真抓好会前的几个重要环节

1、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可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办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2、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相关内容,学习党的有关文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民主生活会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地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并向上级汇报。

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5、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相互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坚决克服和纠正那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的作出说明。互相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无限上纲。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违纪问题能主动检查并积极纠正的,可根据情况,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

(四)认真制订整改措施

要针对领导班子和成员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要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四、勤政廉政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本办范围内的重大工作事项都必须经过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不得随意许愿、表态。

(二)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及规定办事。在办理机构设置、增减编制、定编定员、人员异动等工作中,严禁以机构编制为条件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搞索、拿、卡、要。

(三)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的利益。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有关单位的礼金或各种有价证券。

(四)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唱、跳、洗、摩;到州直单位或下县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不能讲排场,摆阔气,或提出其他非份要求。

(五)不准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聚众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严格按州办发[1999]51号文件规定处理。

(六)若遇红白喜事,不得大操大办,变相索取礼物、礼金。

(七)严守保密规定。凡属机密事项及本办内部事务,不得向家属子女及他人泄露,教育家属子女不得干预本办工作,不得利用本办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不正当、不廉洁的活动。

(八)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条规定,严格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行为,严守党的组织纪律。

(九)开展经常性的廉洁自律和自查自纠活动,从高从严要求自己,凡发现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

(十)做到政务公开、即把本办的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和财务管理等事项公开,接受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监督。

(十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十二)干部职工若有违反本制度的,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2  议事规则

一、主任办公会的议事规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的原则。主任办公会应在其成员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能举行;研究问题时应经过充分讨论,一经决议要坚决执行。

(二)凡需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情,有关科室应在事前弄清情况,并提出初步意见,然后再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

(三)加强保密观念。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时的一些分歧意见和不同看法,与会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人员泄露。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民主决策规则。凡属本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采取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州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执行。一是议题酝酿。事项决策前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进行议题酝酿,最终报办主要负责人确定决策议题,由决策事项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科室)准备上会材料(包括议题及相关材料)并提前把上会资料送达与会人员。二是集体决策。在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基础上,要求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逐项作出决策,最终形成会议记录。因故未到的班子成员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或者建议。同时,可根据议题内容,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及相关对象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三是执行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和分工交叉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抓好落实,并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执行情况。

 

2.3  决策程序

一、主任办公会的议事程序

(一)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两次,时间安排在月中和月底;主任办公会由主任负责主持,遇到特殊情况时,主任也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主任办公会成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时,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会后主持人应将研究决定的事项向请假的成员通气。

(二)主任办公会召开之前,应事先通知与会人员及有关科室。

(三)主任办公会应在其成员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时方能召开。

二、“三重一大” 民主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办党总支、办公会议议题由办党总支书记(主任)根据副职或机关各科室(局)的建议及工作实际,确定研究议题。

(二)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由办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局)提前准备。

(三)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办党总支书记(主任)主持,议题由办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局)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应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

(五)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六)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主持人审核签发。

 

2.4  党建文件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计划(州编办发[2015]2号)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意见(州编办发[2015]3号)

三、州编办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州编办发〔201527号)

五、2015年州编办学习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计划(州编办发〔201428号)

六、2015年州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七、州编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八、州编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方案

九、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州编办党总支发[2015]1号)

十、州编办党总支、工会、关工委活动方案


3、工作动态

 

一、130日,州编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二、211日,杨清英主任率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登门看望了本办退休老干部,给老同志们送去慰问品、慰问金和节日的祝福,并感谢老同志为湘西机构编制工作做出的贡献

三、州编办主任杨清英率班子成员,与州台办和华融湘江银行负责人一道深入新一轮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上门认亲,走访慰问,给困难群众和老党员送去新春祝福

四、2015128日、23日,州编办按照党章有关章节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分别进行了机关党支部、机关老干党支部、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

五、39日,州编办、州台办、华融湘江银行驻村扶贫工作组组长、州编办副主任向琼带领工作队员深入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扶贫工作调研,掌握扶贫村实际情况,与村支两委共同商定扶贫工作规划

六、312日,州编办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部署本办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七、312日,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传达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理论学习内容、全州城乡同建同治、“两违”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

八、41,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州台办主任何杰、华融湘江银行行长曹毅分别带领三家单位班子成员,深入新一轮扶贫联系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共同商定2015-2017年驻村扶贫工作规划和2015年驻村扶贫工作,研究审定三家单位联合扶贫的工作制度

九、54日,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在杨清英主任带领下,深入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为22户贫困家庭共送出慰问金22000元,并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

十、511日,州编办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暨道德讲堂活动。杨清英主任作专题辅导讲座。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杨清英以《党员干部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讲述了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应该如何率先垂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思潮,为湘西建设添砖加瓦的思考和意见。

十一、513日下午,州编办召开整风肃纪公众监督员聘请会议。会议公布了《湘西州编办2015年整风肃纪公众监督工作计划》,向23名公众监督员颁发了聘书。会议由州编办副主任王德贵主持,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十二、526日,州编办组织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会议。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就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上了一堂《深入学习践行“三严三实”  做忠诚干净担当务实的机构编制人》的专题党课。州编办副主任向琼主持会议,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十三、65日下午,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高速公路上的腐败陷阱—省交通厅系列腐败案剖析》警示教育片。

十四、629-30日,州编办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629日,州编办结合本办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部分篇目,从优秀领导干部的事迹中找到差距、见贤思齐,从反面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自警自省。630日,全体处级领导干部紧扣“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这一主题,开展集中研讨。研讨会上,王斌辉主任率先垂范,结合自己所学所思所感,带头从加强党性修养,体现先进性要求;学会节制,懂得知足常乐;克服浮躁,提高定力等三个方面进行发言。随后,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敞开思想、触及灵魂、联系实际,从不同角度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十五、814日,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子女深入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儿童关爱行动,为村里55名儿童送上礼物和祝福。

十六、820日,州编办召开“三严三实”第二次专题集中学习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由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州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会上,州委讲师团副主任曾湘军以《严以律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题,从准确把握修身、用权、律己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严以律己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以及常怀律己之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个方面来讲解和分析“三严三实”。

十七、为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以庆祝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821日至22日,州编办全体在职干部与驻点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全体村支两委干部一道赴韶山等地开展红色教育活动。

十八、按照州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部署,831日,州编办在本办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讨会。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研讨会上,全体处级干部紧紧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一主题,结合自己的所学所思,对照反面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认真查找了在“严以律己”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十九、1023日,州编办、州台办、华融湘江银行负责人一行到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 “一进二访三联” 精准扶贫活动。

二十、按照州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一安排部署,113日,州编办在本办会议室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会。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研讨会。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研讨。研讨会上,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紧紧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这一主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工作实际和所学所思所感,讲体会,谈想法,找问题,理思路,明方向,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交流。

   


4、通知公告

 

一、2015年湘西州机构编制工作要点

二、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答记者问要点

三、2014年州编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2015年预算公开表

五、关于高云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六、州编办负责人就开展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答记者问 

 

 

 


5、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

 

5.1  年度计划目标及落实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一)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员为基础,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采取政策形势报告会、业务技能竞赛、集中教育培训、党员学习专栏等形式和途径,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破解难题能力。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认真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特别注意帮助困难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时代性和有效性。积极发挥工、青、妇、关工委等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抓好“文明机关、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升本办文明创建水平。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机关”等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党员干部身心健康,打造团队精神,达到提升素质、助推中心的目的。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促进“两个作用”发挥

(一)继续抓好基础性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筹党建常态化工作,全面加强“五个基本”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坚持和完善“三制一卡”党建管理,构建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继续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新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二)认真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机关基层党组织届期制,督促和指导各级党组织按时换届,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做好本轮机构改革调整合并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组建指导,形成科学严密的组织架构,实现工作全覆盖。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新出台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执行监督与考核。强化廉政学习教育,继续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系列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典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提高监督效能。加强案件审理与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以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持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作风公开评议活动,深入整治吃拿卡要、大操大办和赌博歪风,切实解决影响单位形象、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助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

(三)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送温暖活动。切实抓好建整扶贫工作,广泛开展“机关支部联基层”结对共建活动,不断深化单位包扶挂点村(社区)、领导联系挂点村(社区)、干部联系挂点户制度,真正做到帮扶见实效、有变化。积极开展“双联”帮扶和“送温暖、解民忧、惠民生”活动,诚心诚意为困难职工、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排忧解难。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抓好新《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列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抓好学习与宣传。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落到实处。

(二)推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大力推进和规范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畅通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切实落实党组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定期报告工作,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营造党内民主环境。

(三)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从事党务工作,积极推进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轮岗锻炼。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改进作风为重点,拓宽途径,加强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务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促进党务干部成长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

 

5.2  重要决议、决定及落实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计划(州编办发[2015]2号)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意见(州编办发[2015]3号)

三、州编办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州编办发〔201527号)

五、2015年州编办学习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计划(州编办发〔201428号)

六、2015年州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七、州编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八、州编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方案

九、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州编办党总支发[2015]1号)


 

5.3  主要活动安排

一、130日,州编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二、211日,杨清英主任率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登门看望了本办退休老干部,给老同志们送去慰问品、慰问金和节日的祝福,并感谢老同志为湘西机构编制工作做出的贡献

三、州编办主任杨清英率班子成员,与州台办和华融湘江银行负责人一道深入新一轮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上门认亲,走访慰问,给困难群众和老党员送去新春祝福

四、2015128日、23日,州编办按照党章有关章节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分别进行了机关党支部、机关老干党支部、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

五、39日,州编办、州台办、华融湘江银行驻村扶贫工作组组长、州编办副主任向琼带领工作队员深入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扶贫工作调研,掌握扶贫村实际情况,与村支两委共同商定扶贫工作规划

六、312日,州编办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部署本办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七、312日,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传达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理论学习内容、全州城乡同建同治、“两违”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

八、41,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州台办主任何杰、华融湘江银行行长曹毅分别带领三家单位班子成员,深入新一轮扶贫联系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共同商定2015-2017年驻村扶贫工作规划和2015年驻村扶贫工作,研究审定三家单位联合扶贫的工作制度

九、54日,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在杨清英主任带领下,深入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为22户贫困家庭共送出慰问金22000元,并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

十、511日,州编办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暨道德讲堂活动。杨清英主任作专题辅导讲座。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杨清英以《党员干部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讲述了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应该如何率先垂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思潮,为湘西建设添砖加瓦的思考和意见。

十一、513日下午,州编办召开整风肃纪公众监督员聘请会议。会议公布了《湘西州编办2015年整风肃纪公众监督工作计划》,向23名公众监督员颁发了聘书。会议由州编办副主任王德贵主持,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十二、526日,州编办组织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会议。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就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上了一堂《深入学习践行“三严三实”  做忠诚干净担当务实的机构编制人》的专题党课。州编办副主任向琼主持会议,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十三、65日下午,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高速公路上的腐败陷阱—省交通厅系列腐败案剖析》警示教育片。

十四、629-30日,州编办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629日,州编办结合本办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部分篇目,从优秀领导干部的事迹中找到差距、见贤思齐,从反面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自警自省。630日,全体处级领导干部紧扣“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这一主题,开展集中研讨。研讨会上,王斌辉主任率先垂范,结合自己所学所思所感,带头从加强党性修养,体现先进性要求;学会节制,懂得知足常乐;克服浮躁,提高定力等三个方面进行发言。随后,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敞开思想、触及灵魂、联系实际,从不同角度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十五、814日,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子女深入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儿童关爱行动,为村里55名儿童送上礼物和祝福。

十六、820日,州编办召开“三严三实”第二次专题集中学习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由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州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会上,州委讲师团副主任曾湘军以《严以律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题,从准确把握修身、用权、律己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严以律己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以及常怀律己之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个方面来讲解和分析“三严三实”。

十七、为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以庆祝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821日至22日,州编办全体在职干部与驻点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全体村支两委干部一道赴韶山等地开展红色教育活动。

十八、按照州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部署,831日,州编办在本办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讨会。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研讨会上,全体处级干部紧紧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一主题,结合自己的所学所思,对照反面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认真查找了在“严以律己”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十九、1023日,州编办、州台办、华融湘江银行负责人一行到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 “一进二访三联” 精准扶贫活动。

二十、按照州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一安排部署,113日,州编办在本办会议室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会。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研讨会。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研讨。研讨会上,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紧紧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这一主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工作实际和所学所思所感,讲体会,谈想法,找问题,理思路,明方向,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交流。

 

6、思想建设

 

6.1  思想政治工作和主题教育安排及落实

一、州编办思想政治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党员干部道德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持续、稳定、快速推进我办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办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建设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造就一支业务精良、素质过硬的队伍,为全州机构编制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王斌辉

副组长:王德贵   

  员:石丽萍  杨昌文  李云开 

(三)活动内容

这次主题教育活动时间从20155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活动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1、组织专题学习(5月份)。一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中央和我省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等专题学习资料。在抓好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要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专题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二要采用多种形式辅导。通过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举行专题讨论、组织观看《廉政准则》辅导报告电视片等方式,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工作,帮助党员干部领会和掌握好《廉政准则》的内容和要求。三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试水》、《代价》,帮助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自律意识,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四要写好学习心得。在认真开展学习的基础上,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心得,进一步深化学习。

2、主要负责人讲好党课(610日前)。办主要负责人围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紧密联系我办工作实际,尤其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一堂党课。

3、开好民主生活会(730日前)。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问题,认真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在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搞好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4、开展督促检查(1225日前)。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总结教育活动成果,查找存在不足和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还要督促整改,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具特色、富有创意、操作性强的具体活动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抓好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按照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务求实效,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3、注意总结,不断提高。要认真总结经验,要及时发现、挖掘、树立和推广活动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典型经验;要注意资料收集整理,确保每次活动开展有方案、有图片、有音像等资料;要加强信息报送,健全信息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典型经验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

二、落实情况

一、130日,州编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二、312日,州编办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部署本办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三、312日,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传达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理论学习内容、全州城乡同建同治、“两违”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

四、54日,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在杨清英主任带领下,深入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为22户贫困家庭共送出慰问金22000元,并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

五、511日,州编办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暨道德讲堂活动。杨清英主任作专题辅导讲座。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杨清英以《党员干部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讲述了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应该如何率先垂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思潮,为湘西建设添砖加瓦的思考和意见。

六、526日,州编办组织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会议。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就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上了一堂《深入学习践行“三严三实”  做忠诚干净担当务实的机构编制人》的专题党课。州编办副主任向琼主持会议,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七、65日下午,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高速公路上的腐败陷阱—省交通厅系列腐败案剖析》警示教育片。

八、629-30日,州编办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629日,州编办结合本办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部分篇目,从优秀领导干部的事迹中找到差距、见贤思齐,从反面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自警自省。630日,全体处级领导干部紧扣“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这一主题,开展集中研讨。研讨会上,王斌辉主任率先垂范,结合自己所学所思所感,带头从加强党性修养,体现先进性要求;学会节制,懂得知足常乐;克服浮躁,提高定力等三个方面进行发言。随后,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敞开思想、触及灵魂、联系实际,从不同角度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九、814日,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子女深入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儿童关爱行动,为村里55名儿童送上礼物和祝福。

十、820日,州编办召开“三严三实”第二次专题集中学习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由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州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会上,州委讲师团副主任曾湘军以《严以律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题,从准确把握修身、用权、律己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严以律己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以及常怀律己之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个方面来讲解和分析“三严三实”。

十一、为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以庆祝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821日至22日,州编办全体在职干部与驻点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全体村支两委干部一道赴韶山等地开展红色教育活动。

十二、按照州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部署,831日,州编办在本办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讨会。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研讨会上,全体处级干部紧紧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一主题,结合自己的所学所思,对照反面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认真查找了在“严以律己”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十三、1023日,州编办、州台办、华融湘江银行负责人一行到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 “一进二访三联” 精准扶贫活动。

十四、按照州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一安排部署,113日,州编办在本办会议室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会。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研讨会。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研讨。研讨会上,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紧紧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这一主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工作实际和所学所思所感,讲体会,谈想法,找问题,理思路,明方向,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交流。

6.2  理论学习、党员培训计划及落实

一、理论学习制度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习35天。

(二)本办干部职工每月集中学习2天。

(三)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每次集中学习,参学人员不得少于90%,不得无故缺度。

(四)学习内容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五)人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写好学习心得体会,每人每年不少于4篇。

(六)每次集中学习确定一个专题讨论,确定一人为主发言,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七)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自学为主,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由办公室提供,业务学习各科()自行安排。

二、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层实施、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创新教育理念、完善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整合教育资源、注重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推动湘西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进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主要内容

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式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全办党员的教育培训由机关党支部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在24学时以上。

(四)重点工程

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切实抓好新党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讨论、主题活动等方式,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实施。

(五)保障措施

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的教育培训。

加强教材体系建设。培训教材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以市情、先进典型宣传、工作交流等为补充,建立完备的教材体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要总结和宣传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开展。

三、落实情况

一、130日,州编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二、312日,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传达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理论学习内容、全州城乡同建同治、“两违”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

三、511日,州编办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暨道德讲堂活动。杨清英主任作专题辅导讲座。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杨清英以《党员干部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讲述了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应该如何率先垂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思潮,为湘西建设添砖加瓦的思考和意见。

四、526日,州编办组织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会议。州编办主任杨清英就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上了一堂《深入学习践行“三严三实”  做忠诚干净担当务实的机构编制人》的专题党课。州编办副主任向琼主持会议,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五、65日下午,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高速公路上的腐败陷阱—省交通厅系列腐败案剖析》警示教育片。

六、629-30日,州编办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629日,州编办结合本办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部分篇目,从优秀领导干部的事迹中找到差距、见贤思齐,从反面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自警自省。630日,全体处级领导干部紧扣“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这一主题,开展集中研讨。研讨会上,王斌辉主任率先垂范,结合自己所学所思所感,带头从加强党性修养,体现先进性要求;学会节制,懂得知足常乐;克服浮躁,提高定力等三个方面进行发言。随后,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敞开思想、触及灵魂、联系实际,从不同角度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七、820日,州编办召开“三严三实”第二次专题集中学习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由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州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会上,州委讲师团副主任曾湘军以《严以律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题,从准确把握修身、用权、律己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严以律己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以及常怀律己之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个方面来讲解和分析“三严三实”。

八、为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以庆祝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821日至22日,州编办全体在职干部与驻点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全体村支两委干部一道赴韶山等地开展红色教育活动。

九、按照州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部署,831日,州编办在本办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讨会。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研讨会上,全体处级干部紧紧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一主题,结合自己的所学所思,对照反面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认真查找了在“严以律己”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十、按照州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一安排部署,113日,州编办在本办会议室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会。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主持研讨会。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研讨。研讨会上,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紧紧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这一主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工作实际和所学所思所感,讲体会,谈想法,找问题,理思路,明方向,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交流。

6.3  文明创建计划及落实

一、文明创建计划

2015年的文明创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严格控制和优化配置机构编制,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推进本办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建设,形成营造善于研究和乐于奉献机构编制工作的蓬勃向上、催人奋进的精神文化氛围,为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提供精神动力和政治保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文明”一起抓,文明创建工作明确专人抓、专人负责,班子成员具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勤政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务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办上下做到顾全大局讲政治,珍惜缘分讲团结,严格要求讲纪律,开放心灵讲风格,紧张有序讲效率。

(二)争创一流业绩。坚持科学管理、依法办事、优质服务,继续巩固和发展工作实绩位居全省前列的良好态势。按照省、州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我州实际,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的精细化管理,努力做到控制总量上管得住、盘活存量上管得好,继续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州直和县市绩效考核管理内容。

(三)深入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以巩固文明创建为目的,丰富活动载体,深入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德”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促使大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泛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使学礼仪、知礼仪、讲礼仪成为常态,成为习惯,成为生活必需。继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共建美丽家园”活动,树“五爱”、“八讲”等文明新风。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实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杯热茶接待”的“三个一”的目标;广泛开展“我为机构编制工作献一策”活动,深入基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继续深入开展“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结合建整扶贫工作,推动党员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听民声、察实情、解难题、办实事;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围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七大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信。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按照“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中央省州的重大决策等,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问题整改,引导党员干部严格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标尺和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要求,从信念和价值观上打牢自觉践行的思想基础。

(五)丰富科普与文体活动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群众广泛参与的科普与文体活动,加大干部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力度,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干部在线学习为主要方式,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年内有计划地开展一次理论、现代科学技术、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六)加强法律法规约束。重视法制教育,强化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秩序良好,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现象,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违纪案件,无安全事故,无违法生育行为。严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切实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继续实行全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量“零增长”管理,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七)创造优质高效的工作环境。在软环境上,实现内部管理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在硬环境上,依托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进一步美化州委机关大院,做到各科局整洁卫生、资料摆放有序;在外部环境上,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宣传力度,积极给州委、州政府、州编委汇报,注重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让州委、州政府、州编委和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理解、支持机构编制工作。

(八)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时调整和充实本办关工委成员。抓好本单位本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利用传统节日和寒暑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常组织在职及退休老同志与本办干部职工子女开展主题文化活动、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知识培训、国防教育等主题活动,真诚关心他们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烦恼和困难,增强未成年人的基本社会知识,确保本单位无未成年人犯罪、吸毒、打架斗殴等现象。

(九)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搞好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定期专题研究本办志愿服务工作;加大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力度,切实抓好本办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工作,确保本单位100%的干部职工注册成为志愿者。同时,加大本单位志愿者服务活动支持力度,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和以“学雷锋,见行动,认领微心愿,温暖身边人”的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围绕重大活动,结合各种纪念日、节日、主题日以及党员干部到社会服务的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实现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二、落实情况

(一)巩固理想信仰,构筑道德建设高地

州编办以道德讲堂为平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凝聚道德“正能量”,着力引导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意识。

1.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宣传,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纳入《2015年州编办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同时,积极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湘西”主题活动,为每名干部职工购买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务员学习读本》,利用周五例行学习日,进行集中培训。51,杨清英以《党员干部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讲述了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应该如何率先垂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思潮,为湘西建设添砖加瓦的思考和意见

2.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我办把道德讲堂活动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四德”为主线,坚持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通过专家讲、自己讲、实地学等形式,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今年先后开展了4次道德讲堂活动。同时,积极扩展活动覆盖面,将扶贫村、县市编办道德讲堂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

3.抓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办以“文明科室、平安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契机,将道德建设的战线从机关延伸到干部职工家庭,着力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今年8月,在纪念全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821日至22日,州编办全体在职干部与驻点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全体村支两委干部一道赴韶山等地开展红色教育活动。814日,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子女深入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儿童关爱行动,为村里55名儿童送上礼物和祝福。多年来,得益于我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扎实开展,干部职工子女无犯罪、吸毒、打架斗殴等现象。

4.努力营造文明工作环境。结合同建同治和生态建设,建立机关文明卫生制度着力美化办公环境,在办公室摆放了花草,悬挂“用心工作,创一流,争第一;规范管理,重实效,提水平”、“爱我岗位、尽责公道、求真务实、勤廉为民、完美无暇”等优秀格言,营造了文明舒适、和谐优美的人文办公环境,给人以温馨的工作氛围,彰显了机构编制部门文化建设的新内涵。积极参与州委大院的环境卫生和生态建设,在植树节和学雷锋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和扫马路,身体力行低碳生活,构建美观宜人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建设绿色湘西、生态湘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丰富活动载体,积极传承民族文化

文化是民族之魂。州编办积极创新和搭建丰富活动载体,通过各类活动开展、挖掘和扶持传统剧目,让优秀的民族文化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1.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我办始终将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去年即组建了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网络注册了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发动干部职工网络注册志愿者,积极主动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去年2名新同志还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时,就要求其进行了网络注册志愿者,确保了我办志愿者网络注册率始终保持100%。结合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建整扶贫、双联帮扶、社区共建和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帮农助农活动。通过一系列志愿者关爱活动,为扶贫村群众、贫困大学生、农村留守儿童送去了温暖,带来希望,将友爱、互助的优良传统文化传播到各个角落。还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认领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并以志愿者身份积极参与社区共建。党员干部除了认定本办统一规定的治安巡逻、同建同治等公益服务项目外,还结合自身特长,进行自主认领至少1个公益服务项目,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社区为人人,人人为社区“的社区责任意识。

2.狠抓民族文化进机关活动。我办积极参加了全州举办的民族文化进机关歌唱比赛,进入了决赛,取得了较好成绩

4.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以“快乐、健身、团结、进步”为宗旨,通过丰富多彩活动的开展,让干部职工在集体活动中体验快乐、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锻炼身体、陶冶情操,逐步打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文化。今年11月,组织参加全省编办系统广播体操比赛

(三)注重内外兼修,着力打造“五型机关”

州编办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打造“五型机关”,努力锻造“讲学习、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

1.打造学习型机关。注重学习制度建设。先后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个人学习和周五例行学习等制度,使学习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常态化行为和每日必做之事,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注重学习平台建设。利用周五例行学习日,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先后5次邀请领导、专家学者开展了专题讲座;依托湘西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开展在线学习,11月初,全体干部职工均提前完成了年度所修学分。注重到基层学习。我办还把干部职工学习调研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单位营造了爱学习、爱读书的浓烈氛围。今年,干部职工在《中国机构编制网》、《湖南日报》、《湖南机构编制》简报、《湘西工作》、《团结报》等刊物和媒体发表40多篇经验、理论文章。

2.打造效能型机关。我办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按照科学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本办建章立制工作,新建、修改和完善涵盖干部管理、学习、财经管理、内部管理等四大块共38项制度,并集中汇编成册,实现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机关管理和运转模式。同时,坚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审批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程,继续推行《州编办过失责任追究办法》,严控“三公”经费,形成了办事高效、运转协调、厉行节约的机关文化。

3.打造廉洁型机关。制定了《湘西州编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意见》,将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并在年初召开的全州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大力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代价》、《试水》等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增强大家反腐拒变的意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

4.打造和谐型机关。制定了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志愿者队伍、无邪教活动单位、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民调、办公场所禁烟等一系列创建方案、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与州综治办、街道办事处签订综治责任书、各科局长签订了创建平安科室责任状,并加强重大节假日值班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对单位涉密电脑、档案室实行专人专管,修缮、更换办公室防盗窗,做到防患于未然,营造了全办机关平安、和谐、文明的工作氛围。将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延伸至扶贫村,加强扶贫村社会综合治理力度,组织干部职工经常性走访群众,及时掌握群众的基本信息和利益诉求,认真倾听群众对于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扶贫村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今年,协调解决山塘整修、村道硬化资金200万元。

5.打造服务型机关。继续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开展“三个一”活动(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杯热茶接待),对来访的办事人员和群众做到有访必迎,严禁事不关己、视而不见,并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及时、高效办结各项来信来访事项,为外来部门、单位和办事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时刻保持机构编制部门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形象。成立干部作风督查组,先后5次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杜绝了本办干部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或利用工作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小说等不良作风行为发生。继续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将党员干部群众的期盼作为努力的方向,对外承诺了下基层的次数、天数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件数,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6.4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计划及落实

6.4.1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办党总支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按照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州编办党总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增强党组织活力为目标,以全员学习、全程学习、集中学习为基础,全面提高全办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大力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任务目标

(一)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广大党员学习自觉性明显提高,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普遍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的理念、不断学习和坚持学习的理念。党员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带头学习,自觉把学习纳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成为本办的学习模范。

(二)形成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的知识框架。以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业务知识、科学文化和能力训练为基本内容,不断拓展学习内容,完善知识结构;广大党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执法水平、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三)构建全方位的学习体系。以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岗位培训等学习形式互相融合,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人人学习、全面深入学习的良好氛围。

(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学习,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得到提高,单位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工作要点

(一)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州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相关文件、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党的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

2.党的基本知识。认真学习新党章、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要重点围绕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党的组织原则、党的作风、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先进性标准、具体要求和党执政的基本经验等内容进行学习,同时,要认真学习中共党史,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结合城管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创新;要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3.文化知识。学习优秀传统文化、历史和社会知识。通过学习,不断丰富党员干部的文化知识和社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陶冶党员情操。

4.业务知识。结合编办工作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业务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履行城管岗位责任的能力,实现学习能力与工作能力的相互促进。

   (二)学习形式

1.个人自学。广大党员干部要根据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和工作岗位需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支部大力支持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位党员要认真做好党员学习笔记。

2.集体学习。每个星期五下午为党员集体学习时间,单位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光盘、影片,开展学习心得交流,读书笔记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学历教育。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专业学历进修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层次。

4.专题学习。围绕“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总支要把该项活动工作为推动党建工作重要举措,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尽快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致到创建该活动的基本要求上来。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由王斌辉任组长,王德贵、向琼任副组长,石丽萍、杨昌文、李云开为成员,确保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落实到实处。

  (三)健全制度,加强考核。党总支按照活动的要求和党建工作学习制度,组织对学习活动进行考核,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纳入今年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抓落实。各党支部要有计划的开展学习,做好学习记录笔记,每个月月底将学习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

6.4.2  落实情况

一、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学习的规范性

(一)严格定量制。为了保证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有序进行,在年初制定详细的中心组学习计划时,根据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结合机构编制部门实际,明确了全年学习时间和学习专题、学习内容。每一次集中学习前,都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具体时间安排、学习方式、参考资料以及中心发言人等。同时,我办坚持把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让大家在科学安排下自觉地开展学习。我办还在中心组学习中开展“四个一”学习活动,即每两个月确定学习专题不少于1个,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个干部职工一年交流学习体会不少于1次,坚持在线自主选学制度,要求干部每天在线学习1小时。

(二)对口联系制。班子成员在中心组学习中轮流作理论辅导,并负责指导分管科(局)的理论学习,定期检查和督促对口科(局)的学习情况,安排发言,畅谈体会,成为对口科(局)的学习带头人。

(三)及时报告制。每次中心组学习后,我办均迅速填写上报《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报告表》,实行“一学一报”制,填报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专题、学习概要、中心发言人、出勤情况等方面。

(四)定期督查制。由中心组组长牵头,半年抽查学习笔记、调研文章、心得体会和干部在线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在年底对全办学习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对学习表现优秀的成员予以表彰,同时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二、改进学习方式,不断增强学习针对性。

在开展学习中,我们不断改进学习方式,灵活设置授课形式:

(一)主要负责人作中心发言。今年4月份,杨清英主任作了一堂题为“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中心发言,就如何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展开了讨论。在5月份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杨清英主任作了题为“党员干部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心发言;在6月份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杨清英主任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践行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务实的机构编制人”的中心发言;

8月份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王斌辉主任作了题为“严以律己,塑造机构编制新形象”的中心发言。10月中心组集中学习贯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在914日全省市州纪委书记座谈会和湘西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心发言人提前学习自己主讲的专题,讲课前的知识储备充分,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很好地发挥了学习引领作用。

(二)专家教授作专题报告。我办通过请名家、请专家、请大家讲课的方式,提升了授课的水平,提高了学习质量。820日,我们邀请州委讲师团曾湘军副主任我办作了一堂题为“严以律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的精彩讲座,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就大家在新形势下如何履职、做好机构编制人进行了深入浅出地分析辅导,使大家受益匪浅。

(三)积极参加干部在线学习。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湘西分院开通以来,我办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学习,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去年,由于组织推进有序,管理督促有效,服务保障有力,我办获得了干部在线学习优秀参学单位的荣誉,李云开同志被评干部在线学习优秀学员。今年,我办继续抓好干部在线学习,截至目前,全办同志已经超额完成了既定学习任务,大家正结合自身实际需求,有针对开展日常学习。我办干部自觉践行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当成一种日常工作状态,只要有时间,大家就会自觉地打开网站进行学习。

三、理论研讨到位,不断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一)突出工作重点,大兴调研之风。今年来,我办开展中心组学习注重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各中心组成员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调研情况,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到目前共撰写调研报告5篇,达到了每人至少1篇以上的要求。其中本办的调研文章《机构编制干部要打造五种形象》拟于11月份在《湘西工作》上发表。各中心组成员,及时督促分管的科局积极撰写各类工作信息、理论文章,目前在州级以上媒体已经发表30余篇。

(二)编发理论简报,指导调研工作。我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从2007年开始,创办了《自治州机构与编制》简报,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机构编制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提供理论支持、政策引导和工作建议。我办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到目前已编发简报63期。简报凸现出“解读大政方针、紧扣工作大局、借鉴外地经验、寻找工作良策”四大特点,已成为全州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机构编制工作,解决机构编制问题的好帮手。

(三)构建网络平台,激发调研热情。我办充分发挥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网站作用,在网站上开辟了“理论研讨”专题版块,先后设置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简政放权、分类改革、监督管理、登记管理、党建工作、新闻热点、资料下载和意见反馈等10个栏目,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目前点击率已达2400000多次。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网已成为我州机构编制网上理论学习的园地和机构编制理论宣传的窗口。截止20151027日,我办网站共发表文章4821篇,其中理论探讨302篇。

 

 

 

 

 

 

 

6.5  树立先进典型及宣传推介

 


7、组织建设

 

7.1  组织管理

7.1.1  党建目标管理

为了改进州编办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州编办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州编办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党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全面推行以两推荐、四公示、两预审、两票决、四追究为主要内容的“二四二二四”制度,认真落实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构建发展党员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责任

(一)按照党支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认真贯彻党支部决议。

(二)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三)带动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党员汇报,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支委会反映本小组情况。

(四)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五)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责任考核

(一)州编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州直机关工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州编办党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州编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机关工委,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五、责任追究

(一)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相关责任人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限期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党支部领导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总支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7.1.2  党员管理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二)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三)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四)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我办所有党员均编入州编办党总支,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我办所有党员必须参加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需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通过这种方式来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党组织也以此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

四是党日制度。党组织和党员设定专门时间进行党的活动,以此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按照党章规定,按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一)“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我办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二)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我办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以此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

(三)“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四)党员目标管理。党总支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我办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我办的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

(六)谈心活动。通过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

 

7.1.3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湘西州编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1条 发展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防止突击发展党员。要在工作一线积极发展党员,努力提高工作一线党员比例。

2条 发展新党员既要把政治条件放在第一位,又要提高对新党员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的要求,把最优秀的人才吸收到党内来。

3  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1)要求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党组织为申请人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

3)培养教育。要及时了解情况,对所有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都要指定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组织他们听党课、参加一定的党内活动,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信念;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定期培训;定期进行考察(每季度1次)。

4)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过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确定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5)确定发展对象。对提出入党申请并经过1年以上考察的同志,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会议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纳入发展计划,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同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6)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7)集中培训。凡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8)政审。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

9)支部审查。正式接受新党员之前,首先在党小组中酝酿,召开支部大会认真讨论,提出初步意见,然后听取团支部、党总支的意见,如各方面无重大反对意见,可以不再复议;如有比较强烈的反对意见,应再开支部大会慎重复议。确定后向党总支通报。

10)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发展对象时,是否接收入党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正式党员的半数,接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可以在会前正式提出书面意见,由组织委员在支部大会上宣读,计票时应把他们的意见统计在内。各支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宣誓仪式。

11)按规定填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应将《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及内容向入党申请人解释清楚。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照。

12)填写党支部决议报总支。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呈报材料:《入党志愿书》、支部决议、请示、初审表、支部详细会议记录(含每个党员对发展对象的评价记录)综合考察材料(支部详细会议、综合考察材料应有支部书记签字)。上级审批以后,无论批准与否,都应及时宣布,并通知本人。未被批准的,要做好思想工作。

13)机关总支召开总支会议,并上报州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委员会审批。

14)与预备党员谈话。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将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活动;通过党的组织活动和实际工作锻炼,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5)举行入党宣誓。入党申请人经上级党委批准入党后,即是预备党员。在宣布上级党委批复的支部会上,进行入党宣誓仪式。举行宣誓仪式的时间,一般是在上级党委批准其入党之后不久进行。

16)继续教育和考察。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17)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不得提前转正,也不得推迟转正。如已到期因故未能按期讨论,支部应写出书面情况报上级党委。转正手续: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含思想汇报);支委会审议;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将《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申请、考察材料、支部详细会议记录(每个党员对预备党员的评价)一起报请上级党总支。

18)机关总支召开总支会议,并上报州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委员会审批。

19)批复后,审批结果应及时宣布并通知本人;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形成的材料及时归入个人档案。

严格维护发展党员的纪律。凡违反《党章》规定,靠弄虚作假入党的,一经查出,要取消党员资格,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7.1.4  评先推优和表彰先进

7.1.5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我办党总支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全体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地按标准交纳党费。因为州编办只有党总支,下辖2个党支部,因此党组织活动经费不需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范围。但是党费由专人管理(州事登局局长石丽萍),党员党费基数的核定准确无误,账目清楚、齐全。


7.2  制度落实

7.2.1 “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与有重要作用。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以及由其选举出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和解决本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二)研究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决定。

(三)接收新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误的党员的处分,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

(四)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

(五)对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方案、工资奖金分配原则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围绕会议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或作决议,到会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并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至三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三)研究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讨论并参与决定中层干部的任免。

(四)研究工会、共青团、纪检及统战工作。

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管理,具体地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

(一)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二)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三)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讨论有关党内事务,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

(五)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党小组根据本支部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方面因素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三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党小组长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四、党课: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搞好党课教育要做到:

(一)党课要以党章及《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二)党课教育要制度化,支部每半年讲课 1 2 次。党课一般由书记、支委讲,也可由党员讲或请人讲。

 

7.2.2  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 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7.2.3  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组织保持一致,为推动学校的发展和后勤集团的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集团党总支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

(二)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三)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党总支审批。

(五)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党总支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四、评议格次

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7.2.4  党务公开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一)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三)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五)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六)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七)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八)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7.2.5  党员权利保障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

  第三条  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第四条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五条  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第二章  党员权利

  第六条  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

  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党员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当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

  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第八条  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九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员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

  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分或者罢免、撤换要求时,要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意扩散、传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第十条  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

  党员有权经过规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和当选。

  第十一条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申辩、作证和辩护必须实事求是。

  第十二条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第十三条  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

  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时,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

  党员有权要求有关党组织对其提出的请求、申诉和控告给予负责的答复。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第十五条  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第十六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第十七条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

  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

  第十八条  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应当认真组织党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对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第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保护揭发、检举人权益的制度。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和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党组织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揭发、检举人,应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对揭发、检举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党组织对于不负责地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受到错告或者诬告的党员,应当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二十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根据不同情况,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对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录。

  重要问题主要是指: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发展新党员;上级党组织规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对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阻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妨碍选举,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其所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理由。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处分决定应当写明党员享有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并由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本人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党组织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  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纠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决定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提出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

  建立执纪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于在执纪过程中有违纪行为或者其他过错的,应当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根据具体问题,有的要及时解决,有的要说明情况,有的要进行说服教育。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第二十八条  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党的各级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决议、决定;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任务和要求;督促下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职责,宣传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第三十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做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受理有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和处理侵犯党员权利方面的案件,对党的领导干部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党员权利保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要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工作,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重要问题,向同级党组织提出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意见和措施,为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三十二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充分尊重和关心党员权利,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

  第三十三条  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对于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处理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环节。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责令赔礼道歉、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给予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理方式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或者与党纪处分合并使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因侵犯党员权利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或者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的领导干部,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央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补充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7.3  领导班子建设

7.3.1  执行民主集中制

7.3.1.1  州编办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集体研究讨论问题时,要保证规定的出席人数,并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不搞临时会议。党委领导班子决定问题时,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一个人决定,也不能一个人否定,书记、委员都是平等的一票。讨论问题时需要某领导成员回避时,本人要自觉回避,主持人有责任提醒。对讨论的问题争执不休,一时难以统一认识,能暂缓的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也可报上级裁决。

二、在领导班子决策过程中,一把手负有主要责任,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决策。提出决策方案的分管副职领导负有直接责任,参加决策讨论的班子成员也共同负有责任。

三、领导班子也都要坚持实行班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把主要工作分解到人,定岗定责。应由班子分管成员处理的问题,不能事无巨细都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班子分管成员独立处理的工作主要指:

(一)集体做出决定后,由个人分头落实的工作;

(二)上级或班子集体已有明确规定,或应按惯例处理的事情;

(三)按照班子成员既定分工与岗位规范规定,应当处理的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四)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讨论,必须当机立断的事情,应及时处理,事后向主要领导或班子汇报;

(五)主要领导委托独立处理的事项。

四、领导班子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一般情况下,副职未经正职委托或同意,不能越级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上级也不宜越过下级正职直接向其副职布置工作。

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有责任做好班子成员的协调工作。协调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个别领导成员意见与党委决议不尽一致时,及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二)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交叉”、“撞车”、“争嘴”等现象时,主动出面协调;

(三)某一成员分管的工作成为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时,要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支持配合;

(四)工作出现失误,或受到上级的批评时,一把手要带头多作自我批评,主动承担责任,引导班子成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六、领导班子要顾全大局,服从整体,对上级的决定、指示,必须及时传达贯彻,坚决执行。不准中间截留,各取所需,不准阳奉阴违,更不许另搞一套,与上级对着干。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是集体研究的问题,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

 

7.3.2  党务干部选拔任用

州编办党务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

为适应机构编制工作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精的党务管理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参照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选拔任用党务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政治坚定、德才兼备;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公开、平等、择优;

(四)民主集中制;

(五)依法规办事。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积极工作,勇于开拓,成绩突出;作风民主,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基本业务素质,有胜任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地承担或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工作开展、总结工作经验等任务;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团结互助精神。

4、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和经验。

(二)任职资格

1、党支部书记应该具有1年以上的党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身体健康。

三、选拔任用程序

(一)组织推荐。按照任职条件、资格和所需职数,由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如进行换届选举,则由上届党组织提出推荐人选。

(二)组织考察。拟任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党务干部人选,由推荐单位将推荐意见报党委组织部,经组织部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拟任党总支下属党支部的党务干部人选,由推荐单位将推荐意见报党总支,经党总支考察合格后,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讨论决定。

1、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的考察意见及《干部任免审批表》,由党委组织部审查后报党委会议研究审批。

2、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审查意见,由各总支报党委组织部,组织部报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批。

(四) 组织批复。由组织部根据党委研究的决定和分管领导审批的意见,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批复。

(五)选举任命。党务干部的任命,要按照《党支部选举工作细则》的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组织部备案后,由上一级党组织任命。

四、任期

(一)党支部书记一般任期为2年。

(二)党总支书记一般任期为3年。

(三)任期届满经考核胜任的党务干部,且因工作需要,可以连任。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五、管理

(一)管理。党务干部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管理,同级党组织其他成员进行监督,按照党章规定,对党务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定期培训,把使用与培养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要关心党务干部,力所能及地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为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考核。各级党组织要按期对本组织所管理的党务干部进行认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也可作为选拔任用的参考。对任期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8、作风建设

 

8.1  改进作风

8.1.1  作风建设计划及落实

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

党员干部“一进二访三联”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中共湘西自治州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议》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领导干部“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湘办发电〔201595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领导干部“一进二访三联”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州办〔201547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州编办牵头,在州编办、州台办、华融湘江银行湘西分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党员干部“一进二访三联”活动(“一进二访三联”,即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领导联县包乡、单位联村、干部联户)。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员干部“一进二访三联”活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紧扣州委“542”发展思路,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推进扶贫开发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本办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变作风,扎扎实实帮助基层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及时进村入户。20159月至11月底,三家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到个人所联系的贫困户开展“一进二访三联”活动。

(二)核准扶贫对象。全体党员干部进村后,要深入到贫困群众中访困问需、访贫问计,认真分析致贫原因,与扶贫村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组一道制定或完善脱贫规划。驻村工作组要根据建档立卡信息,对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看是否存在没有帮扶联系人的贫困对象,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是否存在符合条件而未纳入扶贫范畴的贫困对象。对发现的问题,驻村扶贫工作组要及时按程序重新校正扶贫信息,精准确定扶贫对象。

(三)落实帮扶责任。2015-2020年,根据州委“1+1”扶贫模式的要求,确定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和登高村为三家单位结对帮扶的两个扶贫村。在实施精准扶贫中,要做到同步启动、同步规划、分步实施。只要贫困村不脱贫,单位就不脱钩、党员干部就不断线。按照州委结对帮扶要求,本办处级领导干部联系2户贫困户,科级干部联系1户贫困户,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实现“一户一措施、一户一目标、一户一干部”,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全体党员干部要根据贫困户的实际,着力解决贫困对象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以产业发展、长效增收为目标,帮助贫困群众理清发展思路、选准产业发展项目;要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自立自强,激活内生发展动力,学习实用技术技能,着力提高致富本领;要定期开展走访慰问,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要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党员干部要将“一进二访三联”活动作为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由州编办主任王斌辉任组长、州台办主任何杰、华融湘江银行湘西分行行长曹毅任副组长,各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一进二访三联”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州编办综合科、州台办综合科及华融湘江银行湘西分行综合部负责与驻村工作组强化联系,驻村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驻村工作组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二)切实转变作风。全体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和责任进村入户,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身进心进、真访真问、务求实效,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三)注重宣传引导。三家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媒介,大力宣传本次“一进二访三联”活动的进展和成效,报道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加强调研,了解情况。今年是州编办“调查研究年”,班子成员、科局长要围绕机构编制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建整扶贫联系村、社区文明共建联系点、州直单位和县市开展调研走访,在调研中监管、指导、协调、解决问题。要不断加强深化改革的基础性研究和前瞻性研究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要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真抓实干,自觉把“自省人格与言行,建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自省权力与责任,育一流行风,争一流业绩”作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理念和准则。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聊QQ、购物、炒股等。要严格执行《州编办工作人员失职、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州编办限时办结制度》,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的工作氛围。以实际行动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和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转变作风的新成效,各项工作的新成绩,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要为政清廉,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提高政治素养,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不收受礼品、礼金;不收受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相互拜年,不相互送礼,不准借乔迁新居、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大摆筵席。大力倡导机关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严格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严禁超标准、超预算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严禁购置高档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健身活动。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列入本办各科局目标管理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检查的内容。

 

 

8.1.2  作风建设主题活动

上门认亲 共谋发展---杨清英主任赴花垣县新桥村走访慰问

 

211,湘西州编办主任杨清英率班子成员,与州台办和华融湘江银行负责人一道深入新一轮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上门认亲,走访慰问,给困难群众和老党员送去新春祝福。

在麻栗场镇有关负责人及村干部陪同下,杨清英一行实地查看了扶贫村的整体布局,初步了解了村里的基本情况。座谈会上,村干部纷纷发言,畅谈新桥村的未来发展思路。 

听取发言后,杨清英对过来大家付出的艰辛努力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就新桥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扶贫工作提出意见。她指出,深入开展扶贫攻坚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湘西州重要指示精神直接体现,是为全力推进湘西州“542”发展思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基础的工作。按照全州建整扶贫工作要求,州编办作为牵头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州台办、华融湘江银行衔接沟通,迅速落实三项工作:一是迅速研究制定新桥村建整扶贫工作方案。村支两委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早谋划,草拟建整扶贫工作基本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年后,工作组驻村后,要迅速进入角色,及早与村支两委一道对建整扶贫工作基本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落实好扶贫“精准化”的要求。二是认真做好扶贫工作组的各项安排。在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扶贫队员的工作、住宿、饮食等,让队员真正做到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齐心协力建设好新桥村。三是强化责任和协作意识。村支两委成员和扶贫队员要齐心协力,以高度的责任感投身于新桥村的新农村建设。新桥村村支两委要有主人翁精神,进一步发扬好的工作做法和优良传统,注重更新观念;扶贫工作组要发挥自身特长,多建言献策,为新桥村建设注入新鲜血液,形成内因带动外因,外因助力内因的良性循环,力争在三年内实现新桥村的“金桥梦”

 

州编办结对帮扶扶贫村贫困村民

 

54,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在杨清英主任带领下,深入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

到达新桥村后,全体党员干部按照“亲民不扰民,深入不作秀”的原则,马上分头进入22户贫困家庭,带着真感情对“新亲戚”开展摸底走访,摸清了他们的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来源、致贫原因等,仔细询问他们对脱贫致富有哪些具体想法,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给出意见建议,力争帮扶到点上、帮扶到“新亲戚”们的心坎儿上。

杨清英主任上门与村民张洪庭、石玉安两家结了“亲”。在仔细询问两家人基本情况并听取他们致富的想法和打算后,建议村民张洪庭做好自己的致富规划,在发展苹果桃种植的同时,发展多种类养殖,以短平快的项目促进苹果桃产业发展。建议村民石玉安在发展养殖业时要多学习、多思考,紧跟市场需求,用科学的方法发展养殖。她说:“今天进门了,就是一家人了,作为大姐,一定会尽全力给你们出主意,想办法,让你们尽快致富,也希望你们在自己致富的同时,不忘支持村支两委工作,带动村里的其他贫困户共同致富。”

此次结对帮扶活动,州编办党员干部为22户贫困家庭共送出慰问金22000元,并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承诺定期对“新亲戚”们进行走访和慰问,让他们的家庭里每个月都有自己的身影和声音,尽最大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州编办深入扶贫村开展儿童关爱行动

 

为加强本办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以民族文化进机关活动为抓手,以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为目,结合志愿者工作和驻村扶贫工作,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具体要求,814日,州编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子女深入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儿童关爱行动,为村里55名儿童送上礼物和祝福。

在捐赠仪式上,州编办主任王斌辉对新桥村的孩子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并鼓励孩子们树立崇高的理想,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始终保持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状态,迎接未来的各种挑战。捐赠现场,当孩子们领到书包、文具时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清澈的眼神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为之欣慰。

随后全体干部职工实地察看村容村貌、产业发展以及村民生产生活情况,并与驻村工作组、镇党委政府领导及村委会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建整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听取完汇报后,王斌辉主任对驻村扶贫工作组所开展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驻村扶贫工作组工作思路清晰,发展来势很好,做到了主动、务实、有力,为开展好新一轮驻村扶贫付出了辛勤劳动。

王斌辉强调,开展新桥村驻村扶贫工作是州编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好机会,驻村扶贫工作组要和村干部密切配合,按照“制定好的规划,选准好的产业,报好的项目”的要求,集中投入,加快建设,着力推进新桥村扶贫开发。要加快“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要结合当地实际,以村民为主体,重点扶持苹果桃、开心蜜梨、罗汉果等特色产业,确保农民增收致富。要加强与州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好项目落户,加快新桥村脱贫致富步伐。

 

州编办等三单位开展“一进二访三联”精准扶贫活动

 

1023,州编办、州台办、华融湘江银行负责人一行到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 “一进二访三联” 精准扶贫活动。

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全村辖5个自然寨,6个村民小组,共168829人,经济收入以传统的农作物种植和外出务工为主,2014年人均收入2300元。今年316日由州编办、州台办、华融湘江银行组成扶贫工作队正式进村开展扶贫工作。

当天,按照部署,工作队分为3个小组,分别到困难户家中进行访困问需、访贫问计。在该村最贫困的41岁石余芳家中,一行人在了解到她家丈夫早亡,两个儿子,一个患病、一个辍学,收入主要靠她一人打零工后,州编办负责人送上了慰问金,详细了解了她的需求,得知石余芳想通过养殖增加收入这一想法,一行人现场决定赠送种羊助其脱贫,同时鼓励她要树立信心、积极向上面对生活。随后,一行人对该村贫困户逐一进行了走访。

当天,三个单位共走访贫困户36户,谋划、制定帮扶措施59条。

 

8.1.3  机关干部作风评议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加强州编办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廉洁高效、奋发有为、亲民务实的机关作风,特制定干部作风评议制度,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密切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增强全体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激发工作热情,加强自身修养,树立公仆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塑造人民满意放心的良好机关形象。

    二、评议对象

    州编办全体干部。

    三、时间安排

    每年10月份安排一个月的时间开展纪律作风评议工作。

    四、方法步骤

    评议工作分剖析查摆、组织处理和整章建制三个环节:

    (一)剖析查摆

    通过自查剖析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查摆等措施,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查摆的重点是:1、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和态度冷横硬,故意刁难群众的行为;2、是否有借工作职务之便收受钱财,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行为;3、是否有违规收费、罚款和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行为;4、是否有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损公肥私,侵占公款公物,以及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向企业摊派推销物品的行为;5、是否存在生活趣味低下,参与高消费娱乐、赌博和其它不健康活动,社会结交复杂的问题;6、是否有工作中违反规定超时限办理,不遵守机关管理制度,经常迟到早退、酗酒误事和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问题;7、是否有执法不公,优亲厚友,徇私枉法的问题;8、是否存在文化业务素质较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问题。

    一是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全体干部都要对照剖析查摆的重点对自身工作、生活和执法办案情况逐项对照检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包括有无问题,有什么问题,整改措施和时限)。个人自查报告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查把关,在单位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二是精心组织内部互查。围绕剖析查摆重点,召集全体干部会议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要认真梳理,报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广泛组织社会评查。采取召开测评会,走访群众,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媒体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对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和评查。

   (二)组织处理

    州编办作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测评结果和举报问题核实情况,对评议对象逐人进行梳理汇总,并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对存在问题的人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分别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

    (三)整章建制

    领导小组根据评议情况,组织干部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并建立和完善编办相关制度。对存在不同程度问题或测评满意率较低的人员,在接受组织处理的同时,要写出深刻检查并按要求上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办全体干部纪律作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纪律作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州编办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作风评议工作的领导、协调、督促和检查等工作,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做到作风评议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8.1.4  机关效能建设

一、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各科室实行定员定岗,以岗定责,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的制度。

(二)各科室要根据职能工作,将具体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标准、目标要求分解到各工作人员,做到岗位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每位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制定保证工作落实的措施,明确每项工作的标准及办结时限、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产生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四)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含接听电话)接受询问的首问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移交经办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人科室业务范围内的,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按照“限时办结制”及时承办。

2、不属于首问人科室业务范围的,但属本机关业务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承办科室;承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承办科室和承办人的联系电话,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承办科室。

3、对涉及两个及其以上科室业务范围的,由相关业务股室首问人所在科室主办,并将有关情况转告其他相关业务科室,经分管领导协调,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

4、不属于本机关业务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帮助其了解承办机关及办公地点。

5、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办理;属于举报或投诉本机关人或事的,首问人应将来人引导到编办综合科或告知监督电话。

(三)首问人的要求

首问人在接待来人(或接听电话)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耐心细致,充分体现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机关工作人员都是首问责任人对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范围,为服务对象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

三、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对申请人申请事项按照机关服务指南规定需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的制度。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对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科室,主办科室应牵头审核,并将各科室提出的补正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五)对一次性告知的事项可采取当场口头告知、电话告知、书面告知等形式,但必须作好文字记录。

(六)对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项的,也必须一次性告知咨询人所需提供的全部材料内容。

四、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由本机关审核审批答复的事项,申请人在申请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承办科室或承办人应在服务承诺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其申请事项的制度。

(二)各科室在受理各项审批申请事项时应在科室收文薄上详细登记受理时间、事项、并注明承办人,并告知申请人办结时限;审批事项办结后应在科室发文薄上详细登记批准事由、文号、日期、承办人。

(三)对申请、审核、审批事项,申请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按程序及时办理,科室能够审批或同意的,应当场办结。

(四)对限时办结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结的,经领导同意,至迟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五、服务承诺制

(一)为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廉洁从政,制定服务本承诺。

(二)根据编办各业务科室的职能要求,将政务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

(三)承诺的具体内容: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仪表整洁、服务热情、文明用语、解答耐心。

2、通过网站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机构编制工作办事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等,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3、依法办事、公正廉洁、公平执法,不徇私枉法。

4、对于不能办理的事项,及时告知当事人,做到有始有终,并说明不能办理的理由。

六、失误追究制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本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或引起社会不良反映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二)失职的种类

1、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的;

2、未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材料内容的;

3、否定申请事项未依法说明理由和依据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审核审批决定的;

5、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作出批准决定的;

6、未按规定时间和规定形式公示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应按而未按考试考核结果择优作出批准决定的;

8未按规定时间办结审批事项的;

9、工作效率低下、作风恶劣、未完成职责范围任务的;

10、工作不负责任,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映或造成损失的。

(三)失职追究及处理

1、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由本人在职工大会上作检查,给予告诫处理;

2、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误造成损失的,按《国家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七、顶岗替代制

(一)顶岗替代制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岗位临时替代的制度。

(二)各科室在科室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前提下,将科室工作分解到具体承办人。

(三)某项工作承办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不在岗时,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及时指定其他工作人员或自己顶岗替代,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人员。

(四)顶岗替代时双方应认真做好业务交接工作。顶岗人员要认真做好顶岗工作,按质按时完成顶岗工作任务。

(五)科室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全面熟悉和掌握科室工作所需业务知识和技能。

 

8.2  扶贫帮困

8.2.1  结对帮扶

今年以来,在办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结合“万民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和“一进二访三联”活动,深入扶贫村开展结对帮扶和走访慰问活动,为群众做好事、实事,先后协调项目资金200万元;与31户贫困户结对子,送去慰问金28300。发挥志愿服务队作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帮农助农等志愿者活动,为全村51名留守儿童赠送学习用品共计4800元,为扶贫村农户的20亩罗汉果进行人工授粉。

8.2.2  走访慰问

州编办主任杨清英率班子成员,与州台办和华融湘江银行负责人一道深入新一轮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上门认亲,走访慰问,给困难群众和老党员送去新春祝福

二、54日,州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在杨清英主任带领下,深入扶贫村——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为22户贫困家庭共送出慰问金22000元,并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

三、1023日,州编办、州台办、华融湘江银行负责人一行到花垣县麻栗场镇新桥村开展 “一进二访三联” 精准扶贫活动。

8.3  督查调研

一、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专题调研

拟定“三定”规定中,州编办多次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涉改部门,就三定事项作深入交流,特别是州直部分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后,州编办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州直几十家单位,再一次上门征求意见、建议,对“三定”规定进行了反复修改,确保“三定”规定更加科学合理

二、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督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1027日至30日,湖南省湘西州编办组成检查组对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部分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

 

8.4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关于启用“清正廉洁举报箱”的通知

 

各县市编办、本办各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文件和规定,从实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经研究,州编办决定设立清正廉洁举报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对州编办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和投诉。

二、举报内容

(一)党员干部违反《廉政准则》,违反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行为

(二)缺乏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擅自搞特权的行为

(三)违反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及贯彻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处理方式

(一)相关监督和投诉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做好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责任追究和督促整改。

(三)对举报和查案有功人员,向有关部门申请给予表彰。

四、相关说明

(一)举报人要据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违纪事实要清楚。

(二)举报箱由州编办纪检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将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举报内容等进行严格保密。

五、公布举报箱

清正廉洁举报箱:zbbdflzjb@126.com

 


9.  党风廉政建设

 

9.1  党员廉洁自律

9.1.1  公开述廉。

一、主要内容。

明确要求我办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科(局)领导,每年开展一次公开述廉公开述廉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的情况;

(二)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五)重视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

(六)对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七)其它需要陈述的情况。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公开民主,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主要程序

统一布置述廉时间,确定述廉人员;述廉者撰写述廉报告,在述廉会议上公开述廉;现场填制《述廉测评表》,对干部的述廉报告进行评价及满意度测评。会后,个人述廉报告在公共场所张贴公示。

四、明确奖惩

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调整工作等的重要依据;与个人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先进优秀挂钩。凡满意率在90%以下的,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及先进个人,并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奖中扣10%奖金。

 

9.1.2  廉政测评制度

一、测评原则
  测评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带有指向、涉及全局的工作,因此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 “四个有利”的原则:测评工作要有利于深化机构编制的管理监督工作,有利于增强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有利于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有利于发挥预防和警示的功能。
  
(二)落实 “四个体现”的原则:测评工作要充分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做到真实、客观和公正;要充分体现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到注重实效和着眼于发展;要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做到公开透明和集体定论;要充分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做到适应形势发展和不断创新。
  
(三)体现“四个力求”的原则:通过测评工作,力求使本部门的职责管理、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力求使业已取得的成绩能够进一步发扬和光大;力求发现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并有的放矢的加以解决;力求使存在缺点和错误的个别干部得到深刻的教育和警示。
   
二、测评方式
  
(一)评估考核要将廉洁自律与完成本职工作相结合,将日常表现与半年考核相结合,将干部问卷评议与个别征求意见相结合,将群众的反映与个人的意见相结合。
  
(二)测评过程中,主要领导要与被测评干部个别进行一次认真深入的谈话,既全面充分的肯定其成绩,也应中肯的指出其不足或问题,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希望。
  
(三)测评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干部廉政勤政状况评估考核表》,由分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交有当事人签字后存档。
  
(四)廉政勤政状况的测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三、评估考核内容 

(一)能否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基本知识,自觉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
  
(二)能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部署,以及本办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廉洁自律。
  
(三)能否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圆满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能否自觉遵守廉政勤政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正确认识和行使职责范围内的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有无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问题,以及收受授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而未登记上交的行为。
  
(五)能否在思想上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无因乱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导致部门或个人进行举报、投诉的问题。
  
(六)能否自觉接受组织、同志和社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则改之和无则加勉,同时敢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维护集体的荣誉。
  
(七)在廉政勤政方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9.2  开展党内监督

 

关于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

 

 

 

 

根据工作需要,州编办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

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为

  长:王斌辉

副组长:王德贵、向琼

  员:石丽萍、杨昌文、李云开、袁灏、陈俊光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7

 

州编办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

责任分解实施意见

 

围绕本办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计划,为把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根据2015年落实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反腐倡廉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制定本办领导班子及成员目标责任。

一、领导班子目标责任

1.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每半年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一次专题分析研究。结合实际,把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指导。

2.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认真完善、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监督制度和机制,对各种不廉洁行为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狠抓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纠“四风”,着力解决“庸懒散”,让十八大精神深入人心,让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深入人心,让反腐倡廉的政策规定融会贯通到机构编制工作中去。

4.切实搞好“一岗双责”,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认真完成州委、州纪委和州直工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目标要求,全年主任办公会研究纪检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5.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履行职责。身先士卒、带头表率、遵纪守责,不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娱乐消费;严格遵守上级反“四风”改作风100条“不准”和“十个严禁”相关要求。

二、领导班子成员目标责任

(一)主  任:杨清英

责任范围和内容:

1.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抓好本办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

3.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科局主要负责人搞好廉洁从政,遵守廉政纪律,杜绝违纪违规及腐败问题滋生。

(二)副主任:王德贵

责任范围和内容:

1.协助主任抓好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

2.协助主任抓好本办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3.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

4.协助主任组织协调查处本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案件;

5.对所分管的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教育、管理和监督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干部职工搞好廉洁自律,防止腐败问题的滋生,达到责任制的目标要求。

(三)副处级纪检员:吉益民

责任范围和内容:

1.协助主任抓好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

2.协助主任抓好本办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证班子成员的清正廉洁;

3.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

4.协助主任组织协调查处本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案件;

5.对所分管的督查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认真完成州纪委、州监察局下达的反腐败工作任务,强化教育防范机制,制度约束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惩治腐败等机制的建设,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办干部职工搞好廉洁自律,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7.负责抓好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日常工作,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完善礼品登记薄、公务接待等制度、抓好财务工作管理,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及信访、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考核检查和工作总结。

 (四)副主任:向 

责任范围和内容:

1.协助主任抓好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

2.协助主任抓好本办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3.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

4.协助主任组织协调查处本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案件;

5.对所分管的综合科、宣传科和审改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教育、管理和监督综合科、宣传科和审改科的干部职工搞好廉洁自律,防止腐败问题的滋生,达到责任制的目标要求。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5

9.3  廉政教育培训

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着力进行反腐倡廉年度系列宣传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继续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内容,做到每季组织一次党性、党风和廉政勤政的学习教育,帮助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意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一是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坚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把住反腐防线。三是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采取每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并通过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律意识,教育干部把好权力关。四是开展主题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深入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年内邀请一名专家上一堂以廉政建设为主题的教育课,深化廉政思想教育;着力打造反腐倡廉教育园地,在我办网站开创廉政建设专题栏目和设置电脑廉政警示录屏保,利用网站平台宣传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导向,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教育环境。